我和我老婆结婚两年女方一直没上班,于2012年8月生育一男孩。婚后男方工资卡由女方保管。女方在没有征得男方同意的情况下转走南方卡内33000元钱。现小孩出生后五个月女方回娘家,对小孩不管不问。请问这种情况男方可以申请离婚吗?
我在2002年结婚,婚后至今我们夫妻双方没有能力后买房屋,和我父母一起生活,期间妻子不能赡养父母,照顾家庭,却在2008年,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妻子以好好赡养我父母为由,欺骗母亲将房产过户至我名下,还要求母亲每月给她1000元保姆费,母亲按时付钱以后,整日不回家,不照顾父母,期间我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在家照顾年迈父母
大致情况是这样,男女双方均为再婚,男方有一儿子,女方有一女儿,男方儿子在外地工作,十几年来男女双方和女方女儿在一起生活,在结婚后,男方因有家庭暴力倾向导致女方患有精神病,并且到目前为止病史有十余年了,现在由于女方病情又复发,男方看不惯,受不了女方疯言疯语,又多次酒后谩骂殴打(并不是打得头破血流,无明
您好,我姑父是村里的大队书记,因和我姑妈一直没有孩子,所以就在外面养了个情妇,现在一定要跟我姑妈离婚,问怎样去告他,或尽量保证我姑妈离婚后的财产优势?
我家的房子是在结婚前买的,首付时,我们夫妻一人出了一半钱,房产证的名字办了我老公一个人的。在办房产证时,我们还没有结婚,房产局要我老公进行了公证,说不公证就办不到按揭(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我们是2004年8月买的房子,5005年5月领的结婚证,房子装修是向我娘家的亲戚借的钱,现在也已经基本上还了,我想请教
我是男方,婚前我爸妈出钱帮我给首付买了套房,买到后一直是出租出去的,然后用出租的钱来还贷,后来我结婚的,两年后就是现在要离婚,这个房子是不是不需要分给女方呢?要什么资料证明才可以不用分给女方呢?
老公三年前通过法院起诉三次后与前妻离婚,有一女儿07年6月的,已判给前妻,抚养费每月400元,半年交一次,可对方不让看孩子,每次勉强让看都是打得不可开交,因为前妻有一种血小板低的毛病,所以每次她闹腾的都是有恃无恐,老公只有挨打的份,根本就不敢动手也不能还手,现在老公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请问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