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离婚时,在民政局写了一份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问题
我和他离婚时,在民政局写了一份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问题,一式两份的那种,有民政局盖的红章,但是没有公正,请问是否有法律效应?
离婚第二次起诉马上要开庭审理,没有财产分割,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
离婚第二次起诉马上要开庭审理,没有财产分割,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被告不务正业,而且还有各种前科,原告是教育部门,这样孩子会判给原告吗?
我跟男方领证5年,儿子6岁女儿4岁,已经分居3年了,现在男方要起诉我离婚,我们一直住在男方父母家里,男方结婚后买了一辆车,但是不在他名下,离婚的时候我能要求分房子跟车子吗?因为我养活不了孩子,我要是要一个孩子的话,男方要给我提供房子跟抚养费我才能生活 如果我走的话我根本养活不了自己,所以我要要孩子,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