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和朋友一起注册了一个公司,当时说好是由我先垫资作为启动资金,我占公司股份16%,钱交给另一个股东去运作,她占股份84%。她说一个月就把钱还给我,所以当时没有任何书面形式的证明,只有我从银行汇款给她的记录,按照她后来的意思是说,如果做生意本钱回不来,钱就按股份分摊,现在几个月过去了,她没有回本也不想承担债务了,这种情况我要是告她能不能成功呢?(钱是向别人借的,她也知道)
如果有其他人证可以证明吗,当时还有其他人在场,他们听到这钱如果投资失败,是属于公司的共同债务,按股份比例承担。
装修工叶某带业主孙某到我店购买家装材料,当时我根本不认识孙某,于是叶某就叫我在销售单上开叶某自己的姓名,材料送到业主处后由于孙某本人不在,就由叶某代签收,后来由于所送的材料不够用,我处由给孙某处补送了一批材料由孙某亲自签收。装修完工后我找孙某收货款,孙某以叶某装修有瑕疵为由拒付,请问我该向谁主张权利
我叫装修的做一批货架,预算10000以内的,他答应了,结果做好了我9000全部付给他了,他要我14000,还说灯的钱,广告牌的钱,总共14000,我说当初不是谈好10000以内的,现在多出来的我说我不可能付的,当初也说了超过10000我不会叫他做了
你好,潘某与2010年4月10日向我借款6万元又与2010年8月18日借款3万元(都有借据,但没利息借据)。当初说的利息是3分5.经过几次索要没有得到结果,现在我问他索要欠款发生口角,潘某以及恶劣的态度拒绝还款。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在前两年,接受了批红酒,是我师傅个人的,现在有个公司来追讨红酒帐,说红酒是公司的,最后我在威逼下写了欠条,还付了两万现金,其余的到时再付,现在他们用威胁的手段打我电话,我该怎么做
我老爸是装修工,接受福州某装修公司委托,未建立劳动合同,之后因为公司与业主发生纠纷而停工,工资以及一些费用未支付给我们。追讨了一次,说了要给,之后也一直没有把钱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