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我打算从政府工作人员手上买一套二手的福利房,他讲当时只与开发商签订过购房协议,没签购房合同,房子是分期付款的,我也不知道有没有在房产局备案。我电话咨询过房产局后得知二手房三年后才能办房产证。 现在他说要和我签一份房屋转让合同,我不知道这样做法律上承认吗?或者说凭这份合同三年后我能
我是买方,经双方协商,以139W成交,因是亲戚关系,没有写违约金,只是写明成交价和房屋详细地址,卖方差银行贷款,提出先付30W,之后写下张收条,并写此款为卖房款,一个月后卖方提出要涨价2W,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他给我的违约金怎么计算?我的费用大约是多少?谢谢!
律师你好,我是在去年的4月份以47万的价格买的这套二手房,但是当时没有房本,所以是在链家地产签订的买卖协议。我当时买的时候是付的10万元的首付。和两万的定金。而且签订协议以后我便装修房子买齐家电家具住了进去,但是随着去年房价的一路飙升今年现在房主又不想卖了,从去年冬天房本下来到现在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
律师你好,我是在去年的4月份以47万的价格买的这套二手房,但是当时没有房本,所以是在链家地产签订的买卖协议。我当时买的时候是付的10万元的首付。和两万的定金。而且签订协议以后我便装修房子买齐家电家具住了进去,但是随着去年房价的一路飙升今年现在房主又不想卖了,从去年冬天房本下来到现在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
二手房交易,已经过户给买家,因为政策原因银行贷款两个月仍未到帐,卖家可以起诉买家吗?
二手房交易,已经过户给买家,因为政策变化的原因(不是买方的原因),过户之后两个月了,银行贷款部分仍未到卖家帐上,还在等待中。买家算不算违约?卖家可以起诉买家吗? 合同约定的情况是:银行贷款部分在过户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银行打到卖家帐户上。 在过户之前,银行给买家出具过贷款审批通过意见表。但过户之后
本人于5月签了一份二手房购置的居间合同,在签合同之前,中介方口头告知了税费明细,加上中介费一共是三万二千元左右,当时中介方一再表明这套房产不用缴纳营业税。但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本人被告知需缴纳营业税近九千元,另外个税这方面比以前所告知的金额增加了一万五左右,就是说现在我需要缴纳的税费一共是五万五左右
我是广东信宜的,现购置一套104平方的二手房(房龄9年),交易总金额为83200元,契税、评估费等已交,现在我想咨询下,房产局要收的:房地产咨询费416元、代理费2080元(双方各1040元)是否合理?
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5月3号我和他人就商品房二手买卖签订了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我作为买方当场支付定金1万元,由于房主的房产证当时还没有办下来,于是我们在签订协议时补充要求房主在2010年6月15号前将房产证办理下来,并协助我办理过户手续,之后我再支付他其它房款(注:定金冲减房款),但是签订协议之后,我就合房主
当时双方商定为31万,卖方为少上点税和买方商量将合同定为25万。当时就资金监管了25万,一切过户手续结束后(房产证过户结束后)买方取出了25万,卖方事后补交了6万元余款。这6万元算是非法占有多付房款吗?卖方有权利再以非法占有多付房款要回吗? 那这6万块卖方是否能够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