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不知什么时候被盗了,因为有张附属卡主卡掉了也没挂失,最近看账单才发现被别人冒用取现和刷卡消费,刷卡消费的商家有没有责任呢,消费时不是都要核对签名吗,商家没有发现签名异常让小偷消费了,商家是不是该负担责任呢?这种情况报案公安机关会不会受理呢?
我是帮别人垫还信用卡的钱存进去后卡主把卡挂失让我损失了三千元我掌握他的其它银行卡信息帮其挂失补发到我处,我提取其中的三千元钱想问这个做犯法吗要负多大的责任
刚刚清远市法院电话来说我要出庭,说是下午三点,但是本人在佛山,基本不去清远的。他说我在建设银行开了信用卡,5月28日透支了8000块。但是奇怪的是我没有在建设银行办理过任何信用卡,且我身份证一直都在身上从未丢失。别人可以这样盗用我的姓名和身份开信用卡吗?请问各位大状我应该如何处理,如何解决。谢谢
我于2007年大概5月份在平安保险公司济南分公司工作,期间有交通银行跑信用卡的业务员到公司去跑业务,然后我们很多人一起办理交通银行的信用卡,6月份我就离职了,然后到了吉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工作,11月份申请调到了临沂办事处,大概是08年下半年接到了济南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电话,说是我的信用卡在上半年透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