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律师共同出资,以他的名义存入一医院中,医院按月付给利息,他再按我与他签订的协议将利息给我,但履行了一段时间后,他扣下一部分利息不给我,我感到不妙,通过法律手段将本金追回,因为本金的追回共化了近两年的时间,医院照样付利息,所以我还要过几个月起诉他偿还我应得的利息。我共起诉三次,第一、第二次在一审、二审中我胜诉,他已提出申诉;但在第三次起诉中,一审法院到医院调取证据时医院给出具了假证明,一审法院依此驳回我的申诉请求,我现已上诉。但是,在2008年3月19日,一审法院按照我提出的申请,封住了他在医院的2008年3至9月份共7个月的存款利息;但医院提供的证明中说“医院已于2007年7月31日将本金和利息全部支付给律师”,这是不可能的,我让一审法院到中和医院调取其银行帐,法院没有调取,而是采信这份假证据。更令我气愤的是这个案子审理了二年多,严重超出审理期限,并他与审判长、主办法官同姓,他们很熟,怀疑里面有鬼,我该如何办最好呢?法院超出审理期限我到哪里申诉最好呢?医院出具假证明,除了我让二审法院调查取证外,还有其它好的办法吗?
我与潍坊常近律师事务所的一位辛律师共同出资,以辛律师的名义存入潍坊中和医院中,医院按月付给辛律师利息,辛律师再按照我与他签订的协议将我出资的那部分的相应利息给我,但履行了一段时间后,辛律师扣下我一部分利息归为己有不给我,我感到不妙,通过法律手段将本金追回,因为本金的追回共化了近两年的时间,在这近两年
因父亲把房屋买给别人,家中有四个成员,三个人了同意,现在要求终止合同,但合同中写到谁违反合同尝10万,现在怎么处理把损失降到最少。
我姐于1998年在省商务厅工作,1999年单位分了一套房子约80多个平方。2005年因机构改革被下岗,但房子一直居住至今。在居住期间买了全套家具、搞了装修,各种费用是也是自己出钱,如煤气管道、电视、水电等的落户都是自己出的钱。因下岗我姐不经常居住。2010年6月21号,省商务厅一个工作人员打电话告之单位安排新的人员要住
你好,我和我母亲于2010年6月15日在花都铂誉星辰广场查看商铺,准备投资一间眼镜店。当时我们已经看好了二楼265号商铺,于是,我母亲向卢镇群先生(租楼处员工)问到:“这个商铺有多少年的产权?”卢镇群先生答:“有四十年。”我母亲再问到:“不是七拾年的产权吗?”卢镇群先生回答:“商铺都是四拾年,住宅才是七拾年。
你好,我和我母亲于2010年6月15日在花都铂誉星辰广场查看商铺,准备投资一间眼镜店。当时我们已经看好了二楼265号商铺,于是,我母亲向卢镇群先生(租楼处员工)问到:“这个商铺有多少年的产权?”卢镇群先生答:“有四十年。”我母亲再问到:“不是七拾年的产权吗?”卢镇群先生回答:“商铺都是四拾年,住宅才是七拾年。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前女友分手后,她一直打电话来勒索和恐吓我,要我给她30万,我和她从来也没有任何债务和婚约,我也没钱,她就恐吓我,要伤害我和我的家人,还说什么她花了9500块钱,请人买断我的下半生,要不惜一切手段把我的家人搞得怎样怎样,这样的人我可以到法院起诉她吗?她是否已经触犯了法律? 她发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