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十几人砍伤 ,现在无医药费 已出院, 但左手被砍断 ,现在都没做手术,医生说错过最佳手术期,手就残废了,警察来了一次就再无音讯。我该怎么办,难道眼挣挣看着自己残废
我弟与去年十一月份在公司不小心把脚腕扭伤公司让他在厦门集美第二医院就医但没有医好(在二院他们根本没有检查出他脚已骨折)就让他上班,没多久就复发接着在147医院做手术,但手术时从他脚腕拿掉有黄豆大小一块碎骨,手术后两个月公司又要求他去上班。是要现在就去做伤残鉴定还是?
我知道要找法医鉴定,因为鉴定部门是派出所指定的,我怎么知道公正不公正,我认为对方有势力。“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 厘米 (儿童达 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 单条长 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
我2岁的孩子在隔壁家里玩的时候被机器压粉碎了右手的中指大部分和无名指的全部,如果打官司的话,应该是怎么个赔偿法,还有就是要做伤残鉴定的话,需要走哪些司法程序
我叔叔是个弱智,单身,无儿无女,在交通事故中大脑出血,大腿骨折,需住院治疗。他平常都是我爸妈照顾的,这次在事故中对方占主要责任,但他不想赔偿钱。如果需要法医鉴定的话需要哪些程序?需要多少钱?官司能打赢吗?
法医鉴定已经出结果“轻微伤。九级残”。对方家里始终未表态。接下来该怎么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派出所声称未定轻伤。不属于刑事案件。不管。需要我们自己解决。我住院期间对方从没问过。更何况日后赔偿问题。接下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医药费花1W2住院22天大概能获赔多少?到法院起诉都需要什么手续及步骤?要是对方耍无赖就是声称没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