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土地被征收,之后下发补偿款。我父亲之前在部队,后转到煤矿工作,户口改成农转非户口,我的户口也跟着父亲是农转非户口,现在下发补偿款说农转非户口的没有,请问合理吗??
比如家有两兄弟,哥哥于97年因为上学而分配工作,户口迁出,哥哥夫妻两人全有养老保险。弟弟务农,如果现在土地征收,是否还跟弟弟一样享同等土地征收补偿呢,对土地是否还享有承包权呢?
在土地征收程序中,其中“要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和“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包括社保金)”两项,我想问的是如果征地是承包给个人或及少数人16年,我们是否也要要求租用人一次性给付百姓相关费用?其二:政府以征收的名义征收老百姓还求到期的土地后又租给个别人及少数人,如果是这样百姓是否有权拒征?
我家土地被告知征收用于公墓建设,相关人员对我家土地测量后,对于我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大概是8000元/亩,由于我之前也了解一点关于土地征收的知识,我觉得这个补偿费用好像不太合理,于是我家并没有与其签订合同,特此在此希望得到咨询和帮助,我应该怎么样去争取应该获得的利益!在此先谢谢了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近街的村土地现在进行了开发,家中有三个儿,有一个是国家干部,两个在家种田,村中的果木,房屋做了简单分配。但水田都是分到在村的两个儿耕种,请问:外出的一个能否要求把要他负责瞻养的老人及姐妹的土地补偿款分给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