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3月17日我叔叔在武黄高速公路发生车祸 事后家属正在谈如何赔偿 事故原因追尾 叔叔坐在副驾驶当场身亡司机重伤 车辆是单位的公车但是这辆车有些特殊情况 车辆并不是叔叔单位购买的当时这辆车是别的公司购买送给叔叔所在单位当时别的公司购买这辆车时座位险投保为一万元 但是叔叔单位车辆的座位险投保20万 这次事故
6月份中旬在A20附近行驶时,被后车追尾,报案后,后车(别克君威)全责。过了一周对方保险公司到我4S店评估后直接进行修理。 到提车时,通知对方司机付修理费,他说没空去,让我先垫付。周一会汇款给我的账户,到时再把付款单子给他。这下,好了,我哭 我哭,这位顾军大哥不接电话 打了无数电话,发了短信也不回。我给
我是受害人的亲戚,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当场死亡一人受伤一人,肇事车辆当时认定逃逸,事后找到该车,查清并非逃逸,而是不知道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为意外事件,请问双方的责任如何划分
交警已做出裁决我负全责,就是误工和营养费一 共是1500元,现在对方不肯要上述法院,对方就是皮外伤,但他要求5000的误工和营养,就是不知道到底这误工和营养费的底线是多少
湖南省武冈市去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那个人是无证驾驶,在武冈撞伤两人后逃跑了,现在还逃跑在外。现在是否还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我知道他在哪里。我举报是否有奖励。
我爸不幸遭遇车祸,2010年2月21日受的伤,至今尚未痊愈,医院为其设置了两期治疗方案,目前只完成一期,事情发生后交警判决责任全在对方,可对方一期治疗后期就不管了,一期治疗期间经法院协调双方达成协议,对方为二期治疗预支2万元,我们取消上诉权,可对方在我爸一期治疗期间,买通法院要回了2万元,现在我们找法院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