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未育,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但判给对方后再婚生育,请问这属于超生吗?要罚款吗?
您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8修正)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再婚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未育,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已生育过两个子女的;问题是当是当地没有关注相关信息,不知道这种情况生育小孩子还要经过批准,现在小孩子已经出生,但是上户口的时候才得到
妻子患恶性淋巴瘤不久于人世,我们结婚18年但她的收入含银行存折我完全不了解,由由她的女儿保管,平时生活一切开支有我负责。十八年来每月还补贴她从几十元到几百元。现在她女儿对她的所有收入与开销对我一直保密。如果她去世,我有权查询妻子的收支账目吗?
男方为公务员,女方为教师,离异后,女方带一女,男方如果再婚找一个未生育的公务员,问题1:还可以要小孩吗问题2:如果离异前生有一男孩女方带,男再婚可以要小孩吗。
双方再婚后生肓的第一胎子女算超生吗?(离婚时双方孩子都不跟随自己,都是跟前夫或前妻)
我们双方都是离婚,女方的孩子是随父生活,男方孩子是随母生活,再婚后在外地生下了孩子,回老家给孩子上户口时当地民政局说是超生,按第二胎缴纳12000元罚款才能给孩子上户口,请问我们这算是超生吗? /
离婚后房产留给女儿,再婚的妻子或丈夫及再婚的子女有权分割这个房产吗?
双方对女儿抚养权有争议,现正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中,婚前共同贷款购一房产,仍在还贷中,房产证有双方名字,想离婚后房子仍保持现状,继续共同还贷,将来留给女儿(现时9岁),请问这种情况需要公证吗?有必要过户给女儿吗?将来再婚,再婚的妻子或丈夫及再婚的子女有权分割此房产吗?
我老公是再婚,有一个男孩,我是初婚,我们可以要自己的宝宝么,算不算超生,属于独生子女么
我老公是再婚,有一个男孩,我是初婚,我们可以要自己的宝宝么,算不算超生,属于独生子女么
再婚后一方在隐瞒对方的情况下为其婚前子女置办产业是否属于财产转移?
我父亲再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都由自己掌握,继母在婚前有两个子女.在他们婚后继母在隐瞒父亲的情况下为其子女偿还了大笔欠款,以及在他们名下各自置办了房产,车子等产业.现在如果她要求离婚,这些在隐瞒的情况下为其子女置办产业的行为,是否属于财产转移?在离婚时这些是否属于分割财产之列?
2009年5月我单位因一退休人死亡,再婚配偶与三子女就丧葬费和住院费起争议,给单位写了份协议书。第二天,配偶称是在胁迫下写的不算数,又单方写了个说明。钱报销下来已是年底,财务挂帐。子女一直未再问过,配偶倒是经常找单位。直到2010年8月底,财务一再催促。单位觉得协议书未经公证,子女又找不到,验了配偶拿来的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