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投资经营纺织作坊,但实际未参与过经营,无合同对方亦无账目记录
合作投资,我方为对方银行账户汇入钱款,双方一同购入纺织机器后,一直为对方经营,我方要求经营但对方不愿,因此我方未曾以任何参与任何经营。 如今投资亏损,对方未经我方同意就关闭了作坊,变卖了机器,造成数额较大的经济损失。 因为未曾参与过经营,不知实际经营情况如何,也并未同意过停产变卖,因此这个损失很不明不白。 我方能否何种理由起诉要求追回投资钱款?
与人合伙开公司(他投资我经营),该如何签合同?可不可以直接给股份作为我入股的现金,和到时购买公司股份
与人合伙开公司(他投资我经营),该如何签合同?可不可以直接给股份作为我入股的现金,和到时购买公司股份之说
与两个朋友合伙做生意,我本来不参与经营管理,针对我所投入的股本,应要求经营者给我出据什么有效的字据呢?另外,这个字据,是要求其中一个朋友出,还是两个朋友一起签字呢?
各位律师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一朋友(以下简称甲)通过关系已定得一间商铺(已交付少量定金),但因缺乏资金全部交全,欲转让其店的一半经营权,但是商铺拟定的合同中规定第一年不得转租或转让,但在其后面的补充条件中又注明,以后如果要转让必须让经得老铺同意并且交付四千人民币给商铺。我就想转下其名下一半店铺用于经
各位律师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一朋友(以下简称甲)通过关系已定得一间商铺(已交付少量定金),但因缺乏资金全部交全,欲转让其店的一半经营权,但是商铺拟定的合同中规定第一年不得转租或转让,但在其后面的补充条件中又注明,以后如果要转让必须让经得老铺同意并且交付四千人民币给商铺。我就想转下其名下一半店铺用于经
各位律师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一朋友(以下简称甲)通过关系已定得一间商铺(已交付少量定金),但因缺乏资金全部交全,欲转让其店的一半经营权,但是商铺拟定的合同中规定第一年不得转租或转让,但在其后面的补充条件中又注明,以后如果要转让必须让经得老铺同意并且交付四千人民币给商铺。我就想转下其名下一半店铺用于经
项目承包人与两名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后,因后续资金不足,无法继续施工项目承包人有另找投资人,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在前两名合伙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后续的合伙协议中,其他合伙人的身份应如何确认,其实际投入的资本应如何处置。
我和朋友合伙经营批发店(个体),现在我朋友不想做要分了,当时我投资15万(口头讲占股份50%),对方
我和朋友合伙经营批发店(个体),但没有签订合伙协议,店里登记的法人代表是我,经营才不到三个月时间,现在我朋友不想做要分了,当时我投资15万(口头讲占股份50%),对方投资5万(口头讲占股份50%),现批发店还未有利润,可能保本吧,对方现在要求要拿回15万的投资款,他说他股份占50%,也应该拿与我同等投资款15万元,
跟朋友一起合伙开了一家公司,两个人负责公司运营总共站50%股份,我和其他几个股东各占10%股份,现在只签了一个出资协议,当时和运营公司两个朋友签的,说年底再让所有股东一起签一个正式合同。现在我还不清楚运营公司的两个占50%股份的人,实际是否出资了,请问我如何要求对方出具真实出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