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赔偿款十万元,并自2006年9月起按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400元由被告承担。判决日期:2008年3月26日 被告不服,上诉后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如果未按一审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一审09年1月6日判决被告返还我10万元,生效后10日内付清,如未按期履行加倍支付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原告以拖延为目的上述,4月1日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但被告借口在外地为由赖账。 请问:1.我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2.一审判决后的债务利息计算期间该如何算?
我的一个朋友和女朋友吵架不气急之下把她掐死了 假如二审维持原判是死刑最高人民法院改判的机会大不大 应该故意杀人给我个详细点的回答谢谢
父亲和继母经区人民法院一审已判决离婚,继母不服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还没等到二审开庭,父亲突然病故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裁定书,终结诉讼。那么一审的判决还有用吗?因为这关系到继母还是不是我们家的人的问题,如果一审的判决还有用,父亲的抚恤金继母就没有份,反之她有份。我们分析了新民法的
我去年打了一场民誉侵权官司,对方(被上诉人)因无故怀疑我和其丈夫(我的同事)有暧昧关系,对我进行名誉侵害,除了打电话辱骂我,还在我其他同事面前散布我作风不正派等损害我民誉的言语,还跑到学校辱骂。一审判决对方向我书面道歉,但精神赔偿未支持。对方不服,向中院上诉。在二审中,她提供了两份保证书,一份是她老公
一审判我赢,二审说这些事情不属于法院管理范围,我有法院的判决书
一审判我赢,二审说这些事情不属于法院管理范围,我有法院的判决书,可是上传不上来,有能帮我看一下吧 以下是二审的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兰祝保,男,1968年生,汉族,霍邱县,农民,住霍邱县范桥乡李北圩村沟东组。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家好,男,1963年生,汉族,霍邱县人,农民,住霍邱县范桥乡李北圩村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