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重庆一家卫生院做的人流 ,是朋友介绍去的,但是做了40多天了 肚子不舒服,去另一家医院检查,结果说肚子里面还有东西,我该怎么办,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吗,如果在去清宫,又得一个月时间不能上班,对身体也不好,知道的朋友可以告诉我该怎么办吗。
我在妇幼保健院做人流,没做干净导致二次清宫,这样我就不能按时回到工作岗位,这个医院需要对我负责吧
我在妇幼保健院做人流,没做干净导致二次清宫,这样我就不能按时回到工作岗位,这个医院需要对我负责吧!毕竟选择的是正规医院,怎么还能出现小黑诊所的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