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一月份,借给朋友7万元钱,借期为三个月,现在,已经过还款期两个月,欠款人以种种借口不还钱,现在,我给欠款人大电话,对方拒接电话。现在,我想通过法律程序追缴欠款。 我有欠款人的借据和身份证复印件。
债务纠纷将对方扣押宾馆48小时,得到对方谅解法院是否可以予以从轻判处?
我朋友前几天因债务问题将对方扣押到宾馆,期间遭到殴打,结果被警方抓获,现被关押至看守所。请问如果受害者愿意提供刑事谅解书,法院是否可以从轻判处呢?
你好2008年6月徐晓磊帮王建向信用社贷款贷了10万 王健作为担保人 还有另外两位担保人 而徐晓磊没有任何借款资格 没有房产 没有工作 现在到了还款时间 信用社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王健偷渡到海外去了 请问徐晓磊现在应该怎么做?应该向公安报警吗? 徐晓磊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及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有一处从银行贷款购买的房产(目前还有30万的余款没有还清), 两年前我与李某打了一张欠条,内容如下: 我欠李某七十万,但没有能力还款,遂用房子抵债。 现在李某住在我的房子,且每月替我向银行还月供。 后来从银行打听到 我没有权利私自拿房子抵债,因为目前房子的持有人是银行。 (也就是说 抵债一说 是不成立
我有一处从银行贷款购买的房产 (十年前购买,截止到2010年5月还有30万的余款没有还清), 两年前我与李某打了一张欠条,内容如下: 我欠李某X万,但没有能力还款,遂用房子抵债。 (目前为止有关房屋的所有凭证保留俱全,且全是本人的名字,与李某无关。 现在李某住在我的房子,且每月替我向银行还月供。 但后来银行
98年,外祖父去世,外祖父生前是一教师,去世后教育局发放安置费,补助金攻击一万余元,由村里一教师代领,该教师未在教育局签字却领取了全部金额(即教育局那边取款人空白,钱却被领取),后该教师却给了外祖母三千八,也没签字或者按手印。几年后外祖母通过有相似情况的人了解到其中有猫腻,于是找到该教师对质,该教师一
几年前我爸一个朋友找别人借钱,打的借条上我爸是担保人,后来我爸的朋友失踪了,所以那个借钱的人到法院起诉我爸,结果是法院强制执行我爸把钱还给了那个人,现在我爸朋友在单位有一套房子可以用来抵消他的部分债务,我爸朋友也差单位钱,并且之前我和我爸找过他的单位(因为有熟人认识),现在我爸不在芜湖不能回来,昨天
他在N年前在外面包括单位一共差了几百万 我失踪之前把钱全部转到他妻子名下 然后和妻子离婚和父母 女儿断绝关系没瓜葛了 当时法律不健全 给钻了空子 他在N年前在外面包括单位一共差了几百万 他失踪之前把钱全部转到他妻子名下 然后和妻子离婚和父母 女儿断绝关系没瓜葛了 当时法律不健全 给钻了空子 几年前我爸一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