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分配安置房,原享受本村承包田,后因读书、参军、工作等因素从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以及本村世居非农户;
码道村安置房分配实施细则
2010年5月31日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码道村本次分配的安置房位于码道中路北、王家坞路东区块(即1号区块)和码道南路北、王家坞路东区块(即6号区块)二处,共计安置房4幢(3#、6#、7#、19#楼),总共用12332.14m2,住宅面积41324m2,商业面积约4863.11m2,套间278套,套间面积约140m2,其中1号区块3幢计186套,6号区块1幢计90套,现根据永政(2007)116号文件和2008年4月21日码道村民代表会议纪要精神,结合前几次村两委会研究意见,2010年5月29号经村两委会进一步研究完善并制订本《细则》,并于2010年5月31日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一、为了壮大村集体经济,商业用房除6号区块安置房屋19#楼第一层商业面积用于解决该区块拆迁和历史遗留拆迁安置外,其余留作村集体所有。
二、解决6号区块拆近安置10套,具体位置为该区块安置房19#楼第20、21、22层9套及顶层东边1套,解决历史遗留拆迁安置22套(其中19#楼12套、1号区块10套),具体位置由村两委会研究确定。
三、分配对象截止本《细则》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年龄满23周岁至2008年4月21日年龄在60周岁之间未享受过安置房的村民按户安置一套(儿子未分家立户的论人按户计算)。但已离婚、已出嫁户口未迁出对象除外。
四、下列对象截止本《细则》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之间起年龄满23周岁至2008年4月21日年龄在60周岁之间未享受过安置房的参加本次分配;
1、第一轮土地承包前女儿已出嫁,但已入队成独立户分配到承包田的女儿按户安置;
2、女儿户2个女儿及以上的均安置一套,独女户安置一套。
3、原享受本村承包田,后因读书、参军、工作等因素从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以及本村世居非农户;
4、已分配到承包田,因出国户口注消,工作或其他原因户口迁出的本村村民给予货币安置,按80%计算。
五、由于本次安置房套间数量不够分配,实行套间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
六、按年龄界线确定安置房对象属分配套间指标或货币补偿,先从年龄大的开始分配套间指标,即从年龄在到小次序直至套间指标分完为止,余下对象一律属货币补偿。
七、货币补偿按每个安置房套间指标费60万元进行补偿。
八、不愿货币补偿的对象可在下次安置房指标或旧村改造中给予安置。
九、截止2008年4月21日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受过安置房分配的村民按户补偿20万元。
十、安置房价格均价为6500元,拆迁安置房价由村二委会另行研究确定。
十一、交款方式,实行分期交款,第一期50万元,安置房指标落实后,第二期20万元,建筑正负零以上,第三期20万元,安置房结顶时。具体时间由村两委会研究确定后结算时结清,实行多还少补。
十二、凡第一期安置房款不按规定缴付者,一律视为放弃安置房套间安置,即调整为货币补偿。
十三、由于解决历史遗留及拆迁安置的对象名单一时难以落实,为了赶项目审批进度,决定将预留的22套安置指标先以村两委成员名义报批,具体由村委会与报批对象签定协议,明确协议内容该套间指标属村集体所有。
十四、由于本次分配的安置房分布在2个区块,为了便为分配,决定从1号区块开始至6号区块,按年龄从大到小依次进行分配。
十五、分配安置房套间指标对象与货币补偿对象之间允许调换。
十六、本次安置对象中还有承包田未有征用者必须承诺给村委会,如今后建设需征用时同意按政策规定征用,否则本次不予安置。
十七、为了切实完成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兑现村两委向镇党委、政府的承诺,确保安置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要求未落实计划生育任务的对象,必须在本次落实安置房名单前完成任务,则暂缓参加本次安置房分配。
十八、凡过去有关帐目未与村委会结算者,必须在本次落实安置房名单前一并结算,否则暂缓参加本次安置房分配。
十九、为了稳定社会和市场秩序,对安置房套间指标买卖交易的,村委会一律不予办理任何手续。
二十、如遇分配安置房套间指标的对象大多放弃,要求货币补偿,则由村两委重新研究确定。
二十一、本细则未有涉及到事项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
二十二、本细则自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码道村民委员会
居民户口的人分配到安置房合理吗?安置房不是分给土地被征用的农业户口的人或是房屋被拆迁的人吗?居民户口没有土地可以分到安置房吗?
户口在农村但是是非农户口而不是农业户口的人有资格参与分钱么?
户口在农村但是是非农户口而不是农业户口的人,当村里土地被征用的时候有资格参与分钱么?有资格分到土地不?
交通事故发生前受害人是农业户口后又转为非农业户口,其残疾赔偿金是按城镇还是农村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发生前受害人是农业户口后又转为非农业户口,其残疾赔偿金是按城镇还是农村标准计算?
由于工作关系我已把户口迁到城镇,村委一直没把我责任田地转分,请问我现在还可以享受原来的一切承包权利吗
由于工作关系我已把户口迁到城镇,村委一直没把我责任田地转分,请问我现在还可以享受原来的一切承包权利吗?
村里修铁路,母亲为了能给姐姐分点生活费,(姐姐是非正常人,离过婚的没有生活来源)错将姐姐的商品粮户口拿去给转成了农业户口,姐姐本是商品粮户口可以吃低保。现在要转回商品粮户口,县政府说电脑信息系统早已传到市里,商品粮已给消掉了不能转回了。村长说也不可能转回农业户口了。 姐姐现在等于是没有户口没有低保的
我妹妹是农村出去到北京读大学;现在读研究生,请问还能享受本村村里面的卖地补助款? 如果要是上学户口还在家里面,那就不问了诸位了!那一定有补偿款了。现在问题是咱得户口随着上学时候已经迁到学校,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否享受村里面的土地补偿款?(研究生自费生)谢谢请指教下!!
我们这儿农村拆迁按人口补偿政策,拆迁一半房屋时一个户口本里户主和部分人员已经享受过了,这期间有新生儿报户口进去,下次拆迁另一半房屋时未享受过人口补偿的新生儿还可以再得到人口补偿吗?
我是一名农村人,因父母都是退休职工,现我们村卖地分钱,其他非农业都有,唯独像我这种情况没有,现我也已成家立业,请问这样合法吗,请各位律师帮忙,谢谢 我的户口在村里是非农业户口,我原先是农业户口,在十几岁的时候随母亲转为非农业户口,因我村有很多非农业户口,现我村其他非农业户口按补偿农业户口全额的80%进行
农村土地分配制度的问题:1985年分配了土地,户口迁出原所在地,是否仍对分配土地有买卖、经营权。
农村土地分配制度的问题:1985年分配了土地,户口迁出原所在地,是否仍对分配土地有买卖、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