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过程: 09年2月13日 下午 我与同学至上海不夜城手机城修理手机 在一摊位上 与老板谈托后 进行手机修理 老板说:需要我自己看着修理过程,以防修理后造成的无法开机情况(因为手机只是线路脱落无严重情况) 在手机快修理完毕时 ,店内走入一小工 见我站边上可能产生不悦 让我出去。 我解释是老板关
事情过程: 09年2月13日 下午 我与同学至上海不夜城手机城修理手机 在一摊位上 与老板谈托后 进行手机修理 老板说:需要我自己看着修理过程,以防修理后造成的无法开机情况(因为手机只是线路脱落无严重情况) 在手机快修理完毕时 ,店内走入一小工 见我站边上可能产生不悦 让我出去。 我解释是老板关
A给朋友B的一个亲戚C在A的另外一个朋友D借钱(有借条),C说一月内还D,C借后就失去联系,过了几个月后,B带A到C的家里去找,路上B碰到两个闲逛的朋友E和F开着车,B就叫E、F开着车拉着A、B四人一起去C家,C见到四人后惊了一下后就招抚四人座,B就问C你借的钱怎么不还,C说了些没还的理由,A不同意,要C立刻还钱,此时C的妻
我现在印度工作,2010年6月8日晚,我和公司的同事一起喝酒,在都没有喝多和发生争吵的情况下,同宿舍的同事故意用盛酒用的玻璃杯砸向我的头部,我当时来不及防备,导致我的右眼上方被破碎的玻璃杯划开2个伤口,一个长2厘米多、另外一个长1厘米多,当时流了很多血,去医院缝了6针,至少一个周才能康复。很多同事可以作证。领
我和我朋友4人帮人1人打伤了 是轻伤 现在我们被取保了。 取保的时候每人交1万块钱 5000是赔偿。 现在案子到检察院了。 说我们是故意伤害。 我想问下会怎么判。 我是主犯。 会坐牢嘛? 需要请律师嘛?
2002年1月1日晚7时,李振发,于东顺,李振喜,李振江,李殿峰,李振全6人酒后来到被告人张洪经营的“三姐发廊”,李振发,于东顺,李振喜,李振全进入发廊,李振江,李殿峰在门外等候。李等4人进店后,于东顺无故滋事,从发廊厕所出来,边系裤子边向发廊女服务员提出要求提供色情服务,遭到女服务员的拒绝。于东顺等人仍不
被打人指控三个人打他一个,可是有两个人没有动手,被打人是轻伤。但是现在三个人都被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已经关在看守所20天了。没有动静。会怎么样呢。现在三个人能取保侯审吗?和被打人协商有用吗?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