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一方病故,其配偶与继子就所居住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居住权,遗产继承纠纷
夫妻双方一方病故,其配偶与继子就所居住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居住权,遗产继承纠纷。
父母结婚后拥有一套房子,房契上写的是我母亲的名字,而后母亲不幸死亡,是不是父亲理所应当成为法定继承人?可父亲而后又另娶一个女的,那女的一心想要这套房子,态度恶劣,可父亲却只听她的,不顾所有人的反对。那做为子女的我不想让她得逞,我要怎么做才能拿回母亲的那套房子所有权呀?如果在房子的名字上除了父亲的加上
我姥姥刚刚去世,留下自书遗书一份,将姥姥生前居住的公产房(与舅舅同住),以遗书的方式,将使用权交给了舅舅,我母亲是舅舅的姐姐,虽于2004年病世,舅舅一直尽着对姥姥养老送终的义务,但是我总觉得心里不平衡,在房屋过户的问题上,想让舅舅给我们拿钱作为给我母亲的补偿(舅舅不同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配合承租
父母离婚后,父母各分一处房产,我的抚养权归父亲。现我母亲再婚,且与我母亲再婚的男人也独自拥有自己的房产,但是却住在我母亲的房子中。我母亲再婚前签有协议,她的房子由我继承。请问:假如我母亲先去世,母亲的再婚男人是否对这个房子有居住权?如果有,请问是多久?补充:母亲再婚后没有再生孩子,那个男人的孩子归他
父母离婚后,父母各分一处房产,我的抚养权归父亲。现我母亲与张三(男)再婚,且张三再婚前也独自拥有自己的房产,但是却住在我母亲的房子中。我母亲再婚前与张三签有协议,她的房子由她儿子继承,也就是我继承。请问:假如我母亲先去世,张三是否对我母亲的这个房子有居住权?如果有,请问是多久?补充:母亲与张三再婚后没
结婚后,男方用继承的遗产购买的房屋供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属夫妻共有财产吗
结婚后,男方用继承的遗产购买的房屋供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属夫妻共有财产吗
再婚夫妻已结婚20年,1996年结的婚。婚前男方有3个孩子已成年,女方有一个孩子9岁,男方和女方及女方的孩子共同生活20年,男方退休后病故,在男方生病期间和病故后一切事物都是由再婚女方及孩子照顾和料理后事,而男方的3个孩子在男方生病期间没有尽孝,病故后也没有为其披麻戴孝送终。请问国家发放的二十个月的工资应由谁
您好!我是外来媳,户口去年落户上海。房子是租恁房,承租人是丈夫名字,丈夫病世还在丧期,同住的继子(坐了14年牢出狱有2年)就用威胁、恐吓、暴力手段逼迫我去物业变更他为承租人,我不同意。这房子以前是90年代从新客站动迁过来的,请问,我可以变更为自己吗?他给了我期限,若不变更我人身安全就没保障,我一边承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