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电瓶车和对方的自行车都是从西往东行驶,我在自行车的右侧行驶,当我整个车差不多要超出对方的自行车时,对方的自行车右把手碰到我电瓶车后座上的储物箱,导致双方都摔倒在地,当时路上没有监控录象,也没有目击证人,交警也没有认为我的行车方向有问题,就是因为我的电瓶车要比对自行车的车速要快,所以就直接认定我是全责,想咨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致使非机动车一人死亡机动车一方是否会判实体刑?
我是机动车一方,我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对方是骑自行车的在我前方一钉子路口突然左转弯,我的车紧急刹车避让并向左侧让到路基下,同时由我车前保险杠的右前角直接碰到自行车的后轮致使自行车向车相反方向倒地当时人当场死亡,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们除了依照法院判决给付正常的经济补偿外,在什么情况下会判实体刑?是否是非机动车
两辆电瓶车在十字路口处相碰,对方由西向东靠左侧逆向行驶,本人是由北向南靠右侧正常行驶。双方快速刹车,对方对自己速度判定失误造成本人电瓶车撞到对方后座上人的左踝。随即双方都没有报警的情况下三人共同来到医院对伤者进行医治,所有医药费本人已交付后伤者提出对其高额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等等。由于现场无法还原,
大家所讲的非机动车道在干道旁有两条,假如分别朝同一方向骑电瓶车靠右行驶是否违法
大家所讲的非机动车道在干道旁有两条,假如分别朝同一方向骑电瓶车靠右行驶是否违法 是带有绿化隔离带的那种!
别人在网上提供图片,需要修改图片拍摄的时间,未说名用途,但是看上去是作为交警罚款用的拍照,修改这样的图片,然后传回去给对方,修改的人算违法吗? 具体的操作方法就是,把原来的拍摄日期剪切掉,换上新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