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这样的。我奶奶有四个儿子,我爸是最小,还有一个姑妈。我的三个大爷奶奶都给分到外面各有自己的房子。由我爸抚养奶奶,爷爷,爷爷去世了。我爸妈在老宅子住。宅基地的红本是我爸爸的名字。去年我家拆迁了。开发商给了我们补偿。我们于今年买下了三套房子。但是。奶奶要求有一套写她的名字。我们怕等奶奶死后,其他大爷会和我家分财产就没写。后来奶奶知道了。说财产有她的一部分。我们现在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奶奶的。我们抚养奶奶,给奶奶买住处,但奶奶偏要写她的。就等于是她的了。不写。我的其他大爷会跟着奶奶告我爸。后来我爸妥协了。说改奶奶的名字。但是让我奶奶去公证处公正。后来我看到有一条关于立遗嘱的。说先立的遗嘱不算数,可以改和撤销。我们就是想让奶奶公正说等奶奶死后归我们所有。可是万一奶奶现在公正了。等以后头他死。他又不给我们了怎么办。大概就是这么个事。请律师帮帮我们。告诉我们该不该改成奶奶的名字。她有权利拥有一部分的财产么。还有立遗嘱归我们奶奶同意了就怕她头死又改去。我们该怎么办呢?我的qq502143126.希望律师可以帮我。等公正的时候。我会请您的帮助的。谢谢。
外公外婆去世后将自己的一个中套的房屋(拆迁安置房)留给了舅舅(唯一的儿子),当初拆迁分配房屋的时候户口本上有姨妈的名字(外公,外婆,姨妈及儿子),要不也分不到中套,姨妈在拆迁过程中将户口迁走(因为小孩上学的原因),后来分配房屋后都没有迁过来,外婆和外公将房屋购买后,将房屋留给了舅舅(公证遗嘱),外公外婆
我出生不久母亲就因故去世,不久,父亲再娶,生下双胞胎(我的弟弟妹妹)。因此我一直住在爷爷奶奶家里,有爷爷奶奶抚养,爷爷将我的户口迁入他所居住的三居室。爷爷曾口头承诺这三居室里有一间房子是给我的,但是没有留下文字证据,爷爷去世也没有留下书面遗嘱。 爷爷去世后,奶奶生病,小姑姑以照顾奶奶为
我公公在不久前把一间老房子转到我老公的名字,以前是土地使用证不是房产证的要想转到我老公的名字就要去公证处去公证,因为我公公不是我老公一个儿子还有个姑娘,所以在公证书上公证人员就这样写着说我公公婆婆自愿把这个房子转给儿子一人所有这句话,在下面就签了他们四个人的名字,我想问一下这个房子我有没有分属不属于
我父亲73年当兵退伍后回家,由于当时住房比较紧张,于74年10月向大队申请批地盖房,以供全家人居住(注:当时退役军人才有享受安家批地及木料补贴,因为当时木料比较紧张,不然不够盖房子)。而且我爷爷62年还欠大队5、6百元钱没有能力偿还,债务都是我父母慢慢偿还,我爷爷根本没能力买木料及其他材料。批地申请、建房的相关
本人买了1套拆迁安置房,钱款早已按协议付清,本人一直要求房主协助过户,但房主一直借口是开发商问题导致该房子至今没有办理房产证,因此没有办法配合本人过户。其实该拆迁安置小区绝大部分户主都办了房产证,请问本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老家有一处老房子,是以前我和姐姐共同和村委会签协议换来的,我在外地工作是非农村户口,姐是农村户口,房子的户主是姐姐,之前我也在公众场合说过不会要此处房子送给姐但没有签字据,可能村里的人都有听说吧,但是现在房子要拆迁了,价值不比以前,我想要回,可是姐极力不同意给我,我能否要回房子呢,?证人的证词能否作
业主甲卖房给乙,已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中。后甲又卖该房给丙,签合同并付定金。后丙发现,取消合用,甲叫乙代甲退回丙定金。收据上没显示甲任何确认证据。事后甲赖账否认乙代其付款,告乙,乙要求丙出庭作证。请问丙是否必要义务出庭?出庭作证需注意什么问题?或者丙是否有权拒绝不出庭?谢谢各位
房子款是公公和妈妈出的,公公出了2千多,妈妈出了5千多,姨娘当时一分钱也没有出,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还没有办法土地使用证,现在她要来分房子,请问现在他有权利分嘛,如果有该怎么分配,妈妈手上有交房款的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