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横穿马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我于2013年01月03日开一辆机动由东至西行驶(乡春路)(车上还有2个人),当我行驶到一村桥口时,我的右方停着一辆和我同一方向的大客车,当我行驶快到大客车一半的时候,从大客车车头前跑出来一名妇女,由于太突然我躲闪不及,把这名妇女闯倒。(路面是冰雪路面,我的时速不超过40)。由于是乡村没有别的车辆,大客司机提出用我的车把伤者送去医院,为了及时救人我和大客司机还有我车上的人一起把伤者抬到我车上,我就开车把伤者送医院了,可是现场被破坏了,可以说已经没有原始现场了。我想了解我能占多少责任?谢谢。
您好,我的责任认定书下来了,他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一)项,认定我为主要责任。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认定为次要责任。我觉得对我的处理重了,我准备向上一级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希望您能给我一些依据,拜托了,谢谢。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开着二轮摩托车有南向北行使。非机动车有北向南逆向行使.突然非机动车横穿马上.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本人锁骨断了、非机动车有轻微碰伤.路人见此马上报了110.120.送往当地医院.我住院开刀。非机动车本人检查完。没有什么伤.本人机动车行使证丢失.未补保险也没有。驾驶证(全)请问这交通事故会如何分配
伤者是51岁的一个妇女 孕有2个儿子 一个25岁跟随前夫 一个13岁父亲也因交通事故已经身亡 跟随伤者 无力承担任何费用 现在伤者的治疗费用由肇事者垫付 出事地是一条长下坡路段(南坪到会展中心) 机动车驾驶员视野开阔 遇上行人横穿马路(有地下通道没走) 被机动车撞伤 责任认定一般行人会负多少责任?出事时伤者是一个人 伤
机动车正常行驶,遇到行人横穿马路,导致车祸,肇事者立即拨打110、120,并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现肇事者已经垫付医药费16000元,医院现要求最起码还要医药费8000元,但伤者无钱支付,请问,肇事者该如何处理。(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未作出)。
行人横穿马路,未过护栏,在单侧第二车道被机动车撞伤,责任如何划分呢?涉及的医疗费用和后期的费用怎么计
我下班时由东向西,过十字路口,在双侧第二车道被机动车撞伤,责任如何划分呢?涉及的医疗费用和后期的费用怎么计算呢?
我靠到双色线那个车道正常行驶,没有违章行驶。行人从花园里出来横穿马路撞在我的车上。我站的到多少责任?
行人横穿马路,我开车从他后面要过去,不知道怎么的他又掉头往回走,导致这场车祸,我想问一下这样谁的责任大一些?
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因这里没有非机动车道)上由东向西正常行驶,行人由南向北横穿马路(他越过行驶中小轿车车前后)导致自行车与人相撞(在他横穿马路时,只有1米远就是过街天桥),责任怎么划分有何法律依据
我是一名16岁的男孩,我当时骑着车经过XX市场时那边是一个三叉口两边均有斑马线,在我到了马路中间时突然有一位行人从左向右奔跑过来,我躲闪不急将她撞伤,送往医院治疗到现在医药费总花了将近7000元,交警要求我承担百分之6或7的医药费用,我觉得此事非常不合理,我并没过错,我正常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为何要我承担这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