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和她妈妈还有妹妹三人上门无故辱骂我的父母,并将我的父母打伤,其中嫂子的妹妹用砖头将我父亲头部打伤,伤情鉴定父母二人均为轻微伤,嫂子的妹妹以前有犯罪前科,请问她将受什么处罚。
在超市购物发生纠纷,超市老板带人上门打人毁物是否可以要求超市老板赔偿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事发于今年五一,因我姐去超市购物,收银员将我姐的购物小票给了前一位顾客,姐向收银员索要小票,小票被前一位顾客连同自己的一起拿在手上,收银员用手指向前面的顾客,我姐很生气,用手去打收银员,收银员向后躲开,她不慎打到前面顾客的身上,前位顾客是位六十多岁的老人,当时就在超市闹开了,扯着
我亲戚白天和别人发生口角,晚上对方带着家人朋友去我亲戚家,并且带着刀子,把我亲戚打了,虽然不严重,但亲戚受不下这口气,报警住院了,警察只是取证,没有抓人,请问我们诉讼对方的话诉讼什么罪?怎么诉讼才能严重?
对方3个人跑我家打我,打的全身疼痛,颈部有渗血星 可以告他们什么罚,会受到怎么的样的处理 他们是我爸的朋友,我爸妈有些矛盾 他们老是在电话里骂我妈。我就打电话过去让他们别老是爸混在一起。前几天他们也在我家里和我妈骂起来了,被我赶了出去并他们别找我爸出去了(整天在外面喝酒,包厢找女人。花天酒地的)。那天我
姑姑因为上午和爸妈发生口角动起了手,但是她丝毫没受伤。她骗老公说我们一家三口打他,下午她和老公趁我妈在院子外弯腰烧水,趁她不注意,将她摁倒在地就打她头上,口口声声说弄死她。现在我妈在医院,观察一周后已经花去将近两千元,现在转为住院,交押金三千。请问姑姑姑父是否应该赔偿?如果不赔偿我们可不可以上诉?他
春节期间我叔叔在打牌的时候和对方发生争执,对方先动手的。后来我叔叔把对方推到了, 我们也给带他上医院检查无任何损伤 后来还是给了2000块钱作为补偿,加上医院费用花了3000多块, 第二天他儿子又纠结30多人带着刀棍到我叔叔家来打我们, 致使我们这边法医鉴定为2个轻伤1个轻微伤,对方一个轻伤稍重和一个轻微伤,
晚上喝醉了骂人还带着一帮人打人,人只是受到了轻微的伤到医院检查他们上医院还恐吓说还有人.吓的他们没敢住院只有在家.请问怎么起诉啊?
因隔壁邻居想在我家菜地边上造一面墙,在没有与我家好好协商的基础上,乘我们子女不在家,还上门打人,至我公婆(64岁)受伤(心灵与肉体),可是当时没有目击证人。虽然我们报了110,但民警调解是邻里纠纷,达不到拘留对方的条件。我们一家都非常郁闷。难道这个社会没有公理可讲了吗?我公公在医院还住了一个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