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着一辆电瓶车逆向行驶这时候旁边的岔路口一辆奇瑞轿车出现了我的车被他撞倒在地上那么我需要付全责么?
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因这里没有非机动车道)上由东向西正常行驶,行人由南向北横穿马路(他越过行驶中小轿车车前后)导致自行车与人相撞(在他横穿马路时,只有1米远就是过街天桥),责任怎么划分有何法律依据
在交通事故中其中一方酒驾另一方超速请问这样责任是怎样划分 A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已经翻在道路上b驾驶二轮摩托超速行驶撞上已经翻在路上A至使A重型颅内重伤。
我是一名16岁的男孩,我当时骑着车经过XX市场时那边是一个三叉口两边均有斑马线,在我到了马路中间时突然有一位行人从左向右奔跑过来,我躲闪不急将她撞伤,送往医院治疗到现在医药费总花了将近7000元,交警要求我承担百分之6或7的医药费用,我觉得此事非常不合理,我并没过错,我正常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为何要我承担这么大
下班途中,对面过来一辆小汽车大灯开骑摩托车与一名横穿马路的行人相撞,行人头部受伤,在医院住20天后死亡,摩托车证件齐全,有保险,请问我会如何赔付,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认定我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