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1月1号租的钱,签订合同为一年,签订的并不是正式合同,只是一份房东与我的协议,有非相关第三者在场的。已交3月房租和1月押金。签订合同时说了要是提前退房押金不退,但是口头协定了15号之前该解决的问题房东全部帮我解决。但是现在10号了房东一样问题也没给我解决,让我自己去做,这些问题5天之内是不可能解决的。现在我找了修理工来处理热水器的问题,修理工说燃气为违规搭建,存在严重的危险隐患。因此我想退房,我这个月租期还没到,可以要求按租住天数来退房款不和押金?当初另外我租住的属于顶楼搭建房,我租住是否违法了呢?
我从中介那边租了1个房子,房子原来有租户,我从他那边转租的,在中介签的合同。合同有1个补充协议,在我签字后他后加上1条“转租客户,请客户自行交接,上家所欠电、燃气等各项费用以及房子内设备损坏和丢失所产生的费用均有现客户承担,并于2013年1月6日前,将各项费用(水、电、燃气)否则视为违约,收回房屋”。 这句
租房合同未签 佣金支付给了中介 还能要回来吗? 有什么借鉴的法律条文吗? 没有签订佣金合同 只是给了佣金 中介给了张收据 如能要回 怎么要回?有什么法律条文可以借鉴吗?
我将房屋出租给一家公司做员工宿舍,租期两年,现在才半年。邻居与小区物业一直在投诉房客太吵,严重影响了邻居的正常生活。我现在想提前终止合同,为了避免终止协议的损失,我应该怎么办?请老师指教!谢谢!
本人所在地是甘肃兰州,去年4月20号从房东手中租入2室一厅的房子,租期为2年,可转租,租金年付,押金500元,用途是住宅,半年前因工作原因不能住下去,需要转租,且全年房费以付清,中途由于工作忙无法及时约人看房,与房东商量后,我自己在网上发帖出租,联系人和电话都留的是房东的,钥匙交与房东,麻烦房东陪人看房,之
合约到期 和房东交接那天发现空调突然坏了 要求我们赔偿 空调夏天用的时候是正常的 冬天没用过 不知道是老化还是什么合约中有一条规定说 甲方(房东)负责对房屋及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饿房屋维修费用,所提供的物件(附清单一份)由乙方(租客)保管使用,如因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1 这条我
今年1月9号房屋到期,同学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中途我再去租房时与房东签订新合同,由于我是从同学那里续租的房子,合同上备注写明的是同学将房屋的水电气卡交给我,我也将房屋押金转交给同学,但是租房的合同甲方是房东,乙方是我,这应该是我和房东签订的合同?现在收房时房东让我赔偿我同学损坏的东西(门和沙发),说是
自己家的住房属于单位公租房性质,日前发现房屋挂了一个之前住户的户口,时间已过十六七年以上。 能否按照《江苏省县以下地区户籍管理规定》第六条认定为“空挂户”,并按照第28条要求派出所依法予以纠正,强行将对方户口迁出?
我是2013年1月1号租的钱,签订合同为一年,已交3月房租和1月押金。签订合同时说了要是提前退房押金不退,但是口头协定了15号之前该解决的问题房东全部帮我解决。但是现在10号了房东一样问题也没给我解决,让我自己去做,这些问题5天之内是不可能解决的。现在我找了修理工来处理热水器的问题,修理工说燃气为违规搭建,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