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自习前在看漫画后来打铃了,可是我没听见,老师来了,把我的书缴了,第二天我主动去承认了错误,而且说明了原因,可是老师就是不还,还说下课也不能看漫画书什么的。我恳求老师还给我,因为是借书店的,老师就是不还,还说什么没交给学校已经很好了,而且还让我交20块钱给他凭什么啊请问老师有这种权利吗另外我们学校很
老师经常没收同学的一些东西,到底老师们有没有权利没收?如果有的话,那么老师有没有永久保留的权利,什么时候归还学生?请给出法律依据。
我是一名大学生,学校保卫科的男同志,他们应该称不上是老师,总是喜欢在周日下午检查女生寝室,而且是提前没有通知的情况下,敲一下门就进,也不管寝室里面的同学是否同意,态度还特别不好,有的甚至开柜查看,阳台晾着女生内衣,他们也去阳台检查,我甚至觉得这些人有点变态,不想再这样下去,所以询问一下这样做是否合法
大学老师,检查寝室,会要求学生打开柜子抽屉等,此行为是否侵权
大学老师,检查寝室,会要求学生打开柜子抽屉等,此行为是否侵权。我是否可以拒绝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