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一套三口人居住的房子。当时,办理产权证时,是女方去办理的,房证上只写了女方的名字,没有写男方的名字。现在,女方想把这套房子“赠与给儿子”: 1.那么,这种“赠与方式”是否也得经过男方的同意啊? 2.如果,女方没有经过男方的同意,就把“共同财产的房子”的产权改为“儿子的名字”,这个“房产赠与”是否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在没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签订转让合同是否可以生效?
我父母在80年代建立的房屋在母亲单方面签署转让合同的情况下以极低的价格转让给别人是不是可以生效?(转让时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跟房产证,所以并没有在房产局办理任何转让手续。)
对方在收到应诉书,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书及证据,在开庭的前一天我都没有领到对方的答辩及证据,所以我也没有能够写针对对方的答辩材料,而在开庭当天,对方才将答辩材料拿出来反驳 我的证据。搞得我很被动.我想问的是,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递交答辩书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否会予以采纳????另外,我们公司另一同事,
对方在收到应诉书,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书及证据,在开庭的前一天我都没有领到对方的答辩及证据,所以我也没有能够写针对对方的答辩材料,而在开庭当天,对方才将答辩材料拿出来反驳 我的证据。搞得我很被动.我想问的是,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递交答辩书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否会予以采纳????另外,我们公司另一同事,
如果说在精神上有点问题的丈夫在没有经过妻子的同意下与买家签了合同,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如果说在精神上有点问题的丈夫在没有经过妻子的同意下与买家签了合同,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如果说在精神上有点问题的丈夫在没有经过妻子的同意下与买家签了土地转让合同,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如果说在精神上有点问题的丈夫在没有经过妻子的同意下与买家签了土地转让合同,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