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案,乙方借甲方一次性借款现金40元,期限二个月。我为甲乙双方借款40万扣保
民间借款案,乙方借甲方一次性借款现金40元,期限二个月。我为甲乙双方借款40万扣保。2010年4月24曰甲乙双方没有交易成功这40万借软事实,甲乙双方私下借款交易45000元,次日即2010年4月25曰甲乙双方私下又交易佄款35万元,这两笔甲乙双方的交易我不清楚。我只在借条40万元上签字摁手印担保。乙方没按期还软,甲方要求我承担395000元的担保责任。请问我应承担哪笔保证责任。
甲乙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约定定金2万,因为甲方着急用钱,第二天乙方又给付现金6万,甲方打了收据
甲乙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约定定金2万,因为甲方着急用钱,第二天乙方又给付现金6万,甲方打了收据。 总房款55万。除去先给的8万,还剩47。去房管局打协议时打47,什么事也没有,都乙方自己去办贷款。 但是因为政策变化,首付变三成,乙方手中钱不够了。所以乙方去房管局打协议时打的就是55,甲方也签字同意了。 那么在中
甲乙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约定定金2万,因为甲方着急用钱,第二天乙方又给付现金6万,甲方打了收据
甲乙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约定定金2万,因为甲方着急用钱,第二天乙方又给付现金6万,甲方打了收据。 总房款55万。除去先给的8万,还剩47。去房管局打协议时打47,什么事也没有,都乙方自己去办贷款。 但是因为政策变化,首付变三成,乙方手中钱不够了。所以乙方去房管局打协议时打的就是55,甲方也签字同意了。 那么在中
甲乙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约定定金2万,因为甲方着急用钱,第二天乙方又给付现金6万,甲方打了收据
甲乙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约定定金2万,因为甲方着急用钱,第二天乙方又给付现金6万,甲方打了收据。 总房款55万。除去先给的8万,还剩47。去房管局打协议时打47,什么事也没有,都乙方自己去办贷款。 但是因为政策变化,首付变三成,乙方手中钱不够了。所以乙方去房管局打协议时打的就是55,甲方也签字同意了。 那么在中
民间私自借贷双方都有签字,甲方现准备起诉,乙方工作现处于待岗状态
民间私自借贷双方都有签字,甲方现准备起诉,乙方工作现处于待岗状态,该种情况法院可否受理
民间借贷;乙方以两台新皮卡车做抵押,向甲方借款十万元·到期本例为还,人失踪。甲方想处理此车,才发现此
1,甲方借给乙方现金人民币壹拾万元。以两台皮卡新车抵押。到期后未还款人还跑了。因抵押车辆没有出厂合格证,无法处分此车。 2,本案因找不到当事人,没有达成书面协议,没有报警,没有起 诉。 3,借贷及抵押手续甲乙双方签订,没经公证。 4,咨询高手,此案应当怎么办,线虫哪里入手?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借款的甲乙双方不在同一城市,甲方需要借款给乙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借款的甲乙双方不在同一城市,甲方需要借款给乙方,在不方便现场签订借款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应该如何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干厂搬迁,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各种补偿金
由干厂搬迁,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各种补偿金。双方都有签字盖章。而且解除劳动合同书里特别注明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离职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发放给乙方。都一个月了,甲方迟迟不给补偿金。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呢?
民间借贷担保,借条没写借款期限,但是双方口头约定借款一年,我是担保人
民间借贷担保,借条没写借款期限,但是双方口头约定借款一年,我是担保人,现在放款人只起诉担保人,诉状上放款人有写借款一年期限的文字,现在借款人失联,自借款日到目前共计两年十个月,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双方签订民间借款合同,已现金支付。需要做公证。我想询问的是在
双方签订民间借款合同,已现金支付。需要做公证。我想询问的是在做公证的时候是否需要把借款金额交给公证处全权处理
2010年4月24日乙方借甲方40万元一次性支付,期限二个月
2010年4月24日乙方借甲方40万元一次性支付,期限二个月。我是担保人。这笔借款4O万甲乙双方没有成交。甲乙双方在2010年4月24日私自交易45000元,又于2010年4月25日私自借款交易35万元,共395000元。乙方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我担保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我只在借条上一次性借款40万现金条上签字按手印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