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的一个晚上,几个朋友在一起喝酒,大伙都喝多了,我的一个朋友开车送其中的一个女人回家,这个女人三十多岁,之前他们不认识,我老婆的朋友,就是喝酒时我介绍认识的,在送女人回家的路途中,男的把车停在路边,要和女人发生性关系,女人开始不同意,男的来硬的,男的握住女人双手,女人咬了男人二口,后来慢慢的女人不反抗了,女人让男的把车开到没人的地方,或是去男人家,或是去女人自已家里(这女人离婚了,家里只有她一个人,)男的没同意,后来半推半就,女人自已主动脱掉裤子,可是也许是因为酒喝多了,男的阴茎没能硬起,没有插入生殖器,没只是在女人阴部摩几下,谢精了,女孩看男人硬不起来时还说你酒喝多了,不行的,后来男的把女人送回家后男的就开车回家了,可是第二天,这女人却对我的老婆说我的朋友强奸了她,要去告他。女人让我们看她手上,手上的确有红斑。是当天晚上让我那朋友握紧时留下的,我和我老婆都在劝这女人,可是女人说不告也可以,要男的给钱,可是又不说要多少,我和老婆都让这女人想好再说,可是今晚我老婆再问她时她却说还是要去告,我朋友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对于他们这种情况,能构成强奸罪吗?
我跟我的女朋友发生了性关系,而且怀了孕,现在她父母知道了很生气,如果他们告我的话怎么办?她是1992年出生的,是否构成强奸罪?我们是双方同意才发生的关系,
一个女孩子之前去过医院,无意中医生说她处女膜破了。这无疑对一个女孩来说打击是很大的。这个女子在网上后认识了一个网友。后发展成网恋了,这是女孩子从没想过的事。后提出见面,其实在这之前女孩子还没谈过恋爱的。女孩子想,反正处女膜也是破了,对男女之事还是挺好奇的。在女子有意无意间,在男子拉扯之间,后答应见面
我有位朋友被一群人囚禁了俩天。在昨天晚上被带头的女的暴打了一顿。然后那女的又让俩个男的强奸了他。轮奸完后,那女的又毒打他了。这可以让那俩个男的判多久,让那女的又判多久呢。他们打他时是6个人。
[案情] 在2010年4月19号凌晨0.50分左右我有个朋友因酒醉喝多了就去他情人住处,她开了门,边回房边问他是不是因房租的事才来的,他回答说不是.是想见她,我朋友关了大门进房后见她盖着被子已睡在床上,便习惯性地脱了衣服.裤子. 只剩内裤,上了床,在床上亲吻、抚摸起她乳房来,见她没有反应,便伸手想脫裤子. 她不愿意(
2月前,我与单位一女同事都喝多了酒(有证明人)后,到女生宿舍同床住了一晚,有摸抱行为,无性交。当晚,宿舍内有另一女孩在睡觉。现在该女同事要告我(让睡觉的女孩作证),而我又没有证据证明当晚确实无性交行为,我这算是什么罪呀?我该怎么办呀? 现在,该女孩向我要钱6万,又说底线是4万,请问,这算是敲诈勒索罪吗
2009年6月26日我与另一公民崔耀才之妻李群许发生爱情并双方自愿的保持性关系,直到2010年4月12日,我与她发生过最后一次性关系,后李群许提出分手,我不同意,并发信息给威胁她,说如果和我分手我就把她的半裸照分发给所有认识她的人,相片是半年前照的,是李群许只穿上身衣服,下身只用毛巾挡住阴部,李群一直都知道相片存在我手机里
本人家属想了解情况,子女未满18周岁,对只满13周岁女孩发生性关系,对方自愿,而且配合,因为喝了点酒, 事情是这样,当时那天我和3个朋友打算去唱歌,然后包厢内一开始只有我们3个人,其中有(梁某、邱某、何某)后来打算叫几个女孩子来唱歌,叫了沈某,打电话去的,电话里说她没空家里有事情不来,说叫她小姐妹来,就是
事情是这样,当时那天我和3个朋友打算去唱歌,然后包厢内一开始只有我们3个人,其中有(梁某、邱某、何某)后来打算叫几个女孩子来唱歌,叫了沈某,打电话去的,电话里说她没空家里有事情不来,说叫她小姐妹来,就是当事人吴某,来了之后我们就一起唱歌喝酒,中途吴某家属打来电话叫她回家,接着她拎着包和衣服出去了,可是
被告有强奸的(其为通奸、后被女方指控为强奸),如果原告不告了,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原告是否可以随时再告被告呢! 就是说原告也不说不是强奸,只是不告了!能无罪释放吗?现在到检察院诉讼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