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班主任在上周末晚自习没收了我的手机,他说要一个星期后归还,可是现在已经一个星期了他还是没有还,而且在此期间,我同学打我的手机,偶尔还是是接通状态,(注:手机被收缴时,已关机,但是手机未设密码。)连续拿了不同的手机打都是接通状态,过了一会儿再打又是关机。请问这是否触犯相关法律条款?他如果偷看我手机
班上10来名同学因旷课被老师勒令请家长,若是不请家长便扣留其毕业证与档案。请问老师是否有权利这样做?若没权力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法律上是否有条列明文列出? 注:同学们旷课都没达到退学要求。
请不要说老师补课是为了学生好,我只想从法律角度了解是否违法。 另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学校保护: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不得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