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五个孩子,三儿两女,两儿过世分别都有儿子,剩下一儿两女和两个孙子,在两位老人都在世时把使用权房产过户给大女儿,留有未列明证明人的遗嘱,现在老太太已过世,无法重立遗嘱,请问其他子女和孙子是否有权争讨继承权?(请律师略微详细回答,如有必要需约面谈。)
父亲去世立遗嘱留给我一套房子 遗嘱做过公证 父亲生平与奶奶的关系不是很好 父亲有一弟 两个妹妹还在世 父亲去世后 在其他兄弟姐妹未丧失赡养能力的情况下 奶奶要求居住父亲遗留给我的房产 请问我有权力拒绝并合法维护我的使用权吗?
在房产继承过程中,原土地证上的共同使用面积,是否应包括在新的土地证中的使用权面积中登记
本人在继承旧房产的过程中,原土地证使用权用地面积为164、08平方,其中建筑占地98、54平方,共有使用权面积168、03平方,显然上述164、08平方,是独用使用权,而后一共同使用权是指旧房产中的院子里的168、03平方。但在继承过程中,在土地调查地籍表中,批准使用权面积项,但只登记独用面积,为164、08平方,而该使用权面
房子是使用权,奶奶过世后户口上就我一个名字,这样的情况我父母辈的(叔叔、姑姑)会涉及到遗产分割么? 我目前如何买下产权呢?
1.农村有一套自建房,隶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下,宅基地登记中,爷爷(去世)、奶奶。 2.奶奶、父亲(去世)、母亲,儿子。为一个户口本。 3.奶奶亲生子女四人:两儿子(我父亲和伯父)、两女儿(两个姑姑) 4.两位姑姑表示不会参与未来遗产继承,奶奶也表示遗产会给孙子。(若在遗嘱上申明宅基地下的自建房直接给孙子(父亲
有2个房间,1个是爷爷的名字,说给老爸的,口头承诺,而且那个房子我老爸已经自己出钱重建了。爷爷已经去世好几年了。 另外一个房子是给爸爸结婚的婚房,房产证是奶奶和爸爸各一半,奶奶还在,已经住了20多年,然后重建了,重建使用4年。反正大概住了三十年了,我奶奶爷爷从来没住过的。前两年叫奶奶去公证处把房子剩下
婚后买的房子,离婚后正常还贷中,离婚后两儿子由女方抚养,女方家人及儿子也住在该房子中因离婚协议和房产证都是属于双方的,但房子过去现在也只有我男方在还贷,现在想保证女方一半的房产由我们的两个儿子继承,那以后女方再婚或者再组织家庭后保证物业是属于我两儿子,请问该办理什么手续呢,望有人解答,感谢
奶奶去世了,关于奶奶的房产继承,无公证遗嘱,只有口头遗嘱,房产给我(长孙)继承。但是长孙不具备直接继承权。 情况一:奶奶有3个子女,分别是我爸、我叔叔、我姑姑 情况二:我爸患癌症,日子不长了。我爸有二婚,二婚那边有两子女,所以房产不能给到二婚那边的子女。 我有咨询过司法公证处,提供了一个方案:先让
父母现在均在农村,其下有一儿三女,老大(儿子)和老二(大女儿)考起学校在外工作,老三(二女儿)和老四(幺女)嫁到其它乡,户口已迁出。老三因在父母所在的乡做生意,父母为了方便老三(二女儿)的女儿读书,将其户口迁入本地与自己的户口在一起(现在已考取师范学院在外读书),但没有分到土地和山场,迁入时拟了一个
咨询一下房产纠纷问题。有个老乡家里的一套房,房产证上写的是她父亲名字,她父亲去世后,母亲把房子卖出去了,只是把房产证给了对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证上写的还是她父亲名字。后面她母亲也去世了。现在卖家要求她们去办理过户手续。她有个疑问,因为这个房子是她们也有权继承的,房子是她母亲卖的,她们是否有权主
律师:你好!问题是这样的,,岳父在10年前去世了,家有5个女孩,老5在17岁因车祸去世了,我是老二的上门女媳,其余三姐妹都已出嫁成家,老大去年去世,去世前已离婚,有个男孩子今年28岁了,现在岳母82岁身体不佳,在身体好的时候已叫村长写了一份遗嘱,内容是房产属于岳母的那一部分交给女媳的儿子继承,请问律师其他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