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产性质的承租公有住房,依据国管办2011年发布的《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解答》,“依据《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1998年底起,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一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成套公有住房承租人去世后,产权单位原则上不能再以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和新的住户建立租赁关系
请解答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的,无同住人,本市有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承租的直系亲属包括哪些?
可以继续承租的直系亲属包括哪些?按继承法,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否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履行变更承租?
养父在单位公租房居住了一辈子,去世后单位以不知道承租人有养子女为由不让我继续承租此房屋,我想求助一下专业律师我到底有没有继续承租公租房的权利?
请问济南市直管公房承租人死亡承租权除了夫妻子女之外继承,还需
请问济南市直管公房承租人死亡承租权除了夫妻子女之外继承,还需要其他附加条件吗?
使用权住房承租人死亡后,其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利?承租人兄弟长期居住并转为户主
使用权住房承租人死亡后,其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利?承租人兄弟长期居住并转为户主,是否影响房屋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