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夫妻感情不和,婚姻状况无法维系。我想离婚,可是我的户口本和结婚证都被男方刻意的藏起来。我家有三间两层楼房,有外债三万五千余元,有两个女儿。我想离婚,共同财产不要,外债均摊,女儿我带一个。由于工作的原因,我可能不能回家,。请问我可不可以在只有身份证的情况下请律师全权代理我的离婚事宜
我是河北的,老公是江苏人,户口都在各自的家乡,现在如果我想起诉离婚,一定得到他的户籍所在地吗?如果是的话,我可以不出庭由律师全权代理吗?还有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出生后孩子一直跟我在河北生活,他就是过年的时候才会过来看看孩子,钱给的也不多,现在他想要孩子的监护权,法院会支持他的请求吗? 孩子现在三岁
关于离婚后拆迁房产的问题,希望有经验的律师解答一下,如果有一定把握可以找您代理
男方和女方82年结婚。 94年时,男方单位福利分房,该房产标记为房产A。房产A没有房产证,分房的时候夫妻共同交了一部分费用,后来一起共同支付房租。 07年时,两人协议离婚。离婚时口头约定房产A归两人子女使用,并未提出书面分割协议。 08年时,房产A拆迁,产生了新的房产B,同时产生了拆迁补助。 问题一:房产B和拆迁
离婚时起诉方委托律师,本人不到庭可以吗? 他家暴,我实在不敢出庭。他还威胁我家人安全。只要他发现我的行踪,会把我打死。
我现在怀孕8个月,因与对方感情破裂,想协议离婚,孩子我不要,财产也可以不要,就是不想本人出面离婚。随便问一下,律师费用是多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