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再婚夫买房改房,他在农村聊城有宅基地一院。当时买时,他没钱,我也是为了房产的清白,他的是他的,我的是我的。买时我自己出钱,因房子复杂,共花6万。我们也写了约定是我个人财产。可是现在他对这不认可了,说是共有财产了。今夫病重,麻烦请问,万一夫去世,他的儿女们对我这房子有继承权么?谢谢
我房东是市政部门的财务。我现在住的是她单位的建造的房子。市政小区。她个人农村出身。短短10年,拥有很多套房。最近还一次性买了280万的别墅。这样的情况我可以检举么
我们2006年底结婚,结婚时我们租的房子结婚的,完了就搬回她家住,直到现在,我父亲单身一人从太原退休回来,没有地方居住,问榆次的亲戚借钱在榆次买了住房,房子2009年买的,2010年底住进去的,但是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请问,我们离婚房子归谁,有我老婆的份吗?现在她提出离婚。谢谢你了,等待您的回复。
2010年交的首付,2011年签订的合同,还开贷款,合同签的2012年年底交工,现在是在过一年也交不了。原因是没钱,早就不开工的了。我们怎么办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怕开发商跑路
姥姥有两儿两女,20年前妈妈继承姥爷的工作,上班单位几年后分房60平方,妈妈花了5千买下的,写的妈妈的名字,后来房子一直姥姥住着,但是最近这两年舅舅老是想要房子,一直让姥姥给我妈要房子,说应该儿子继承,请问房子应该怎么继承,是妈妈继承姥爷的工作,一直上班分的房,而且是妈妈的名字,前年让我去办房产证,但是
再婚夫年58岁,60正式退休。他儿子让他贷款15万买车。他没有存款,都被他的儿女借没了。我们住的房是我们婚内我的房改房,已约定为我所有。 请问,他为儿子贷的款,若到期还不上,银行会扣他的工资么?还是会影响到我唯一的住房?敬请帮助
十年前爸爸和我妈妈离婚,在民政局协议房子归女方,并有民政局盖章。户口本内只有我和爸爸的名字,爸爸是户主,妈妈外地户口一直未迁入。离婚后,爸爸没有及时迁出户口,户主名字也一直是他,房子也没有办过户手续。十年间,一直是妈妈在还房贷,我和妈妈两个人住。但是现在,爸爸不久前再婚的妻子想要把户口迁到我和妈妈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