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和女方恋爱,男方有房,女方让男方把女方加为房屋共有人,二人领了结婚证书后(没办酒席),女方变脸了,要离婚,请问房屋如何分
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七条?
第七条规定:“房屋登记行政案件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请求房屋登记机构履行房屋转移登记、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等职责的;(二)对房屋登记机构收缴房产证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三)对行政复议改变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 1.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
关于房屋因爆炸烧毁如何赔偿,是否有预期交易损失相关的赔偿条例
我家房屋在2010年8月27日夜晚因为铺设在店面底下的天燃气泄漏引发爆炸,造成两死两伤,由于燃气管道铺设的距离离房屋不到半米的距离,不合乎规定的安全范围,及管道本身的质量问题,因而导致这场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在天燃气公司对此事件是给予了承认,并且赔偿了财物损失和房屋装修的费用,由于我家是个临街的四层楼房,楼
关于房屋因爆炸烧毁如何赔偿,是否有预期交易损失相关的赔偿条例
我家房屋在2010年8月27日夜晚因为铺设在店面底下的天燃气泄漏引发爆炸,造成两死两伤,由于燃气管道铺设的距离离房屋不到半米的距离,不合乎规定的安全范围,及管道本身的质量问题,因而导致这场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在天燃气公司对此事件是给予了承认,并且赔偿了财物损失和房屋装修的费用,由于我家是个临街的四层楼房,楼
我要买我大姑姐夫家的地皮盖房子,但他和我大姑姐是二婚,而且他还有两个兄弟,我大姑姐夫和他的两个兄弟还有他妈已签完协议地皮归我姐夫所有。我们要和我姐夫签协议么?该怎么签?如何公证?谢谢
我家门面于2010年3月-2013年3月出租给一个经营摩托车为店铺,在2011年5月23日凌晨1点40分钟左右,因为铺设在店面底下的电瓶车充电引发爆炸,造成一人死亡,连接到2、3、4楼的部分家电、门窗、路线被烧毁,房屋被熏黑,多次到政府部门请求进行房屋鉴定,政府部门说是个人行为不请房屋鉴定机构,你说我们应该怎么办。
案件中房子在西固区,原告在西固法院提起了诉讼,而我作为被告我的户口在城关区,可是身份证一直还是七里河区的。我向法院提起了管辖权异议,理由是我离婚后这一年一直住在城关区,,而案件应由城关区审理 。法院驳回了我的申请,理由是房屋为不动产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并且我的身份证为七里河区,所以驳回了
我家住的是公房,现居住人为我,我父母和奶奶,户口本上也是这几个名字,由于房屋要动迁,故奶奶的其他亲属都想要分一笔,现如果动迁补偿是2套房屋的话,如果奶奶去世的话,其他人是否有继承或要求我父母出钱补偿他们的可能?(奶奶现有4子3女共7个直系亲属)如果动迁补偿除了房子还有钱的话,该如何分配,而且我感觉叫老人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2006年我在朋友的所在村庄建的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和选址证是他的名字【规划了上下4套80平米4套朋友要了3套我的一套】当初只是口头协议房屋建好后我给了他48000元,也没有让他打收条【因为我们关系很好怕影响关系所以没有要他打条】现在我们又在各自房屋的后面新建了上下32平米的房子【土地
父亲有一套不足45平米的房,单独户口和单独户主,名字都是父亲。母亲和我一个户口,享受了另一套不足45平米补足45的房子的政策。我已婚,男方婚前有房子,全额付的,有一女儿,户口在男方房子上。怎么才能享受这个政策?需要哪些条件,我们会尽量自己创造。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如何理解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建筑物占用范围内”如果同一宗土地面积远远大于房屋座落地面积,也能视同一并抵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