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天刚买了个车,保险都还没有买,开车行至弯道处,一辆摩托车从我对面疾驰而来,占了我的车道,驶入我车行驶线路,见我的车后又急于变回他自己的车道,结果由于他自己转弯过急,自己摔倒在地,其摩托车继续冲我而来,将我的车前保险杆撞坏,他自己也受了伤。我在 见到他车时就采取了紧急刹车,但因事情来的太突然,车速过快,所以没能躲过。他现在还在医院住院,不过也只是皮外伤。我想问下我有多大的责任,请各位律师指点一二。
律师您好:今年3月份,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一人,他脚踝骨折,现在已出院,但仍不能走路。在医院治疗期间大约花费4万元左右,现在他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19万元,并要做残疾鉴定(估计可能残疾)。交警给的责任鉴定是我占70%,对方30%责任。 我车是去年年底买的,没有上全险,有11万的伤亡保险,在撞人一个月后才上的三者险
我哥上班途中与同一方向半挂式货车停在十字路口,等从东向西的一辆货车经过,货车经过后,货车在没有观察周围是否有任何障碍物的情况下,突然向右(也就是我哥所处的方向)急转弯,导致我哥左脚大面积挫伤,请问这种责任该如何划分?
我驾驶二轮摩托经过一路段时与一匆忙横穿马路的妇女相撞,当时救人心切,双方都没有报警,现场也没有进行保护,将其送至医院救治。目前暂时达成个口头协议:我方出医疗费,其它费用妇女那方自己出。但还未写成书面协议。但我参照网上例举的一些案例和对于这类案件的处理方法,都是法院判成各负担50%的责任。请问我现在应该
我的亲戚于5月28日在重庆骑摩托车被小轿车撞倒,现仍在治疗中,并产生了耳聋的现像; 现在已经过了10天了,相关部门仍未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是有问题? 询问交警,他说要询问当事人情况,但当事人已经耳聋了,这算不算借口; 请教一下,最晚何时应该出具认定书? 这种情况的话,是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