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0年3月签署购房合同,12年10月收房。购房前销售介绍说房屋安保方面室内安装有红外探头,可以防盗。签合同时合同也注明着厅内有红外探测器,同时一楼、二楼和顶楼装有红外幕帘探测器。但收房时却没有发现红外探测器。多次讯问后客服回答说是合同不严谨,只有一楼、二楼和顶楼有,别的楼层是没有的,因为图纸上是没有的,施工方肯定没有原因,只是在制定合同时不严谨,别的业主也有问这个问题的,但是解释后也就算了,我如果心里不平衡可以给些小礼品或者其他之类的进行一下心理补偿。
难道这问题一句合同不严谨就可以解释吗?这不是欺骗消费者,虚假销售吗?如果不是看上此楼盘的安保措施,我完全可以购买周边比此楼盘价位低的其它楼盘。为什么不是图纸设计疏漏呢?为什么合同开发商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呢?我想请教律师这个问题我应如何维权,最大程度可以获得多少赔偿?能否取得安装红外探测器的相应价格赔偿及相应的心理赔偿?
起诉的话,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大概是多少,能否大于赔偿费用?
我在2000年买了一套房子,户主是我的名字,但是入住者未经我的同意,私自装修,并且住了十年,现在他要搬走,但是向我们索要装修费用,而且要求我们赔偿的费用十分高,我们应该怎么办?我是否应该给他装修费用?如要给,应以什么样的标准给他装修费用才比较合理?
我请了一家装修工司给我装修新房,合同是自2010年9月6日开工,至2010年11月5日竣工,工期60天。时间过了二个多月,可我家只装修了不到三分之一。天天没有人来施工。我后来才知道他没有施工的能力,没有施工队伍,自己欠很多的债,现在他已经请不到工人,也买不起材料。我已经付给他2.1万元工程款了,而他又不能为我施工,我
由于家中无人,今年6月6日半夜本人安装的洗衣机进水软管接头松脱,造成房屋漏水至楼下邻居二室一厅。 其屋顶多处渗水,致使室内装修遭到破坏,主要包括: 1、屋顶及墙面有浸水痕迹,部分墙漆脱落; 2、复合地板并没有明显鼓包等变形,仅个别出现板缝变大现象(看起来比其他板缝明显); 3、阳台推拉门门套及其推拉门、
恳求:详细有效回答 开发商开发,房屋还没动迁,村内要修路做施工用,所修路离民房紧挨着,又不安全,灰尘噪音届时也会很大,作为房主应如何办?
因家里水笼头未关紧,造成跑水到楼下,造成楼下书房渗水,还有客厅、和卧室有一角落滴水。当时采取措施我们把楼上清理干净,过了几天墙面恢复原样,滴水点有几块地方墙皮脱落。书房顶部出现黄色印迹,基于对楼下的信任,由他自己去找装修公司进行修补,可是结果他们竟然以此机会大肆装修,先把地板用防尘布盖好,重新把所有
您好,我要问的问题是这样的,我们村旁边在建一个水泥厂,就在我家后面的村道上扩建一条道路,比原来的路要宽的多,征了我家屋后的一分左右土地后,现在的道路离我家的距离{从防塌墙量起}最近的八十公分左右,最远的也不过两米左右,之前我们也找过国土部门协商过,说这样不安全,要求拆迁或者在经济上补偿,结果他们给出的
按合同,房东违约租凭,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并赔偿2倍月租金.但是房东要求5天之内就必须搬走,这应该如何赔偿?还是2倍月租金吗?另外,中介费是不是也应该退还一部分? 另外,如果在租赁期内,我还没有搬走,房东强行要求执行维修,房东是不是应该支付相应的赔偿?(维修严重影响日常生活,而且维修持续时间约1周) 非
修公路放炮致使四十家房屋玻璃窗震坏,有可能对主体造成损伤(隐性破坏)如何主张赔偿?标准是什么?
因场镇附近(距离场镇70——100米)修公路,一民爆公司不按操作规程,并在居民多次打招呼后仍继续加大装药量,对场镇居民其中的四十多户房屋造成了损坏,有的玻璃被震坏,有的墙体出现了裂痕。事后,他们只对损坏的表面现象进行赔偿,而不对房屋的主体的隐性损坏进行赔偿,这样是否合理。如要主张陪偿,需要什么依据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