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的是不定时工时制,并也有备案,但是实际从事的岗位是标准工时制,这个岗位没有不定时工时制的备案,是标准工时制的,公司要求我们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时,辞职后以单位没有支付加班工资为由向仲裁申请单位支付2年来周六的加班工资,并也找了人证证明了自己的工作岗位是在办公室工作的,并非合同签订的不定时工作制,仲裁结果出来后是以没有加班申请单为由不支持我的加班费的申请,公司要求员工加班都要写加班申请单,请问这样的仲裁结果合法吗,我如果想申请法院,请问该如何做,需要找哪些证据,谢谢
律师: 您好! 本人因辞职到期不结清工资经万江区劳动局与东莞市劳动局调解无效后申请劳动仲裁,但该工厂是没有注册的,也就是没有办法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劳动仲裁委员不予立案怎么办?
我公司有一名员工于2009年8月负工伤(脚部十级伤残),事发后公司对于员工能照顾的尽量照顾,无论物力上还是财力上以及情理方面都提供最大的帮助。员工要求换岗也给她换了岗位,可是她过了一天又不同意,天天到公司闹。然后到2010年6月又提出要去做植皮手术,要把伤疤弄好,公司也同意了,没钱公司可以先借款,要请护理钱单位
我厂主要是以计件为主的服装厂,为招揽工人入厂,工厂实行计件+(保底+全勤+加班补贴),(保底工资实行三个月)员工入职前均已详细的阅读了工厂的规章制度,但在签劳动合同时拒签,现在他们在工厂做了不到三个月已申请辞职同时申请劳动仲裁,有意提高保底工资,劳动仲裁终局要求我单位支付其几人二倍工资及加班费。 现在
9月2号我去一家公司面试 后来经过了面试,考试最终通过了 与公司签了一份保密协议还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说要去学习一个月 就在我去学习的第一天因为身体的原因我住院了 去住院的当天我跟带我们去学习的老师请过假 住院的第二天也给人力部门的人打过电话请假了 可当我今天要求重新去学习的时候他们却说我不适合
9月2号我去一家公司面试 后来经过了面试,考试最终通过了 与公司签了一份保密协议还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说要去学习一个月 就在我去学习的第一天因为身体的原因我住院了 去住院的当天我跟带我们去学习的老师请过假 住院的第二天也给人力部门的人打过电话请假了 可当我今天要求重新去学习的时候他们却说我不适合
无劳动合同 现已离职 内资企业 外籍员工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一个外籍朋友,在江西省南昌市一民营公司工作, 公司从开始就不签署劳动合同,工作九个月后,部分工资(无工资条,工资都是以其他员工的个人卡转发)和奖金被公司无故克扣而不予发放,实在无法接受这种公司的不合法状况,现已离职,人还在境内。 请问: 1、他是否有资格申请劳动仲裁,向哪里申请这种涉外劳动仲裁? 2、如果可以,
我在2004年4曰应聘至现单位,几年来三班两运转白班(8小时夜半16小时)、三班一运转(上24小时休息48小时)、两班一运转(上24小时休息24小时)都上过,从未有过调休年假等;因为我们是油库单位属于高危行业,所以应该有年体检费;2004年起交的养老保险经查法规与本人工资基数不符;2010年工资为1700除社保等扣款大概为1500
工资体系改革,是否需要与员工协商?而且经过员工同意?如果申请改革前加班费仲裁,加班工资基数应为多少?
1.本人入职前与公司口头约定6天8小时,月薪4000.2.签订劳动合同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920元(2010年8月到2010年2月,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为920元/月),5天8小时3.工资条内容为:应出勤天数26天;工资4000元;实际出勤天数26天;工资4000元4.工资改革后工资条内容:应出勤天数21.75;工资1100元;平日加班;加班工资;周六加
进入公司上班已经两个月,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每周六都算正常工作日,没有加班费。今天问公司离得人事经理为什么已经上班两个月还不给签合同,他说之前说好的试用期三个月后再签合同,我要是愿意干就干,由于刚毕业没什么经验,也不记得他当时有没有讲过,不过我上网查的说必须要签劳动合同,我今天离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