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父亲跟别人有债务纠纷.暂无偿还能力.对方逼迫其女儿女婿签下欠条.该怎么办?因为在受到惊吓的时候才不得不签.数额哈较大.我该怎么办?
2005年 我的父亲由于与他人合伙办理往韩国的劳务输出 在此过程中我父亲在国内负责收取劳务人员的费用每人约4万人民币 大约10人左右 总共40多万元汇入了在韩国的合伙人 但没多久合伙人突然携款逃跑了 至今下落不明 于是当时的劳务人员纷纷找上我家向我父亲所要 但那笔钱我们家一分也没有用 全都寄去韩国那边了 我们家总共有
我父亲与人有个债务纠纷,他不太会说话,我想作为他的代理人 请问可以吗? 如果可以,我要向法院提交什么手续啊? 注明,我与我父亲户口不在同一个地方, 还有,我没有律师证
我父亲与人有个债务纠纷,我作为代理人起诉,起诉时,我父亲要不要去啊?
就是我作为我父亲的代理人, 起诉的时候,是我直接拿他的委托书去起诉, 还是必须他一起去啊?
我想咨询一下因追讨债务产生的问题。谢谢各位 父亲汽车运输公司因国家改革政策09年倒闭,多个司机欠父亲,父亲又欠别人的。这几年一直在追讨债务,因司机都在外躲避,不在外的又借口说没钱,事情一拖再拖。 现在父亲欠债的那些追讨多次后,有一个向法院起诉,因为父亲已经没有钱还了。所以母亲的工资账户被法
我父亲生前帮村里管理着买卖土地的财务,因为某人钱还没交齐,听说我父亲就开了发票,经过了六年现在村里及镇政府要我们去追讨那笔差款,如果追不回来,要我们偿还。有这样的法律吗?如果真的追不回那笔差款,需要儿子偿还吗?
朋友是天津人,在天津急用钱。电话找我借钱,说是周转一下,我就答应了,在北京电汇了16000,但是账号并不是他的。汇款凭证现在已经丢失,也没有欠条,他现在就是赖账不还,还扬言爱去哪告哪告去。我该怎么利用法律手段维权?如果告或是报警该去哪里?北京还是天津?
以前一起做生意,合伙人向别人借的钱写的欠条,现在因借款人不还钱债主一直向我们索要,出于对借款人的情谊,好心为他还了一半,说好剩下的不管了,但是现在债主又一直追要。因为产生矛盾,生意已经不做了,原来一起合伙的只承认当时是打工的,那么他借的钱,债主有权向我们索要欠款么?还是谁借的谁来偿还?
甲欠人十万元,为了避债,把房子以十万卖给未成年女儿,妻子作为法定代理人受理,这属于无效行为还是可撤销行为? 为什么不是无效行为?有什么法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