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出钱(都出一样多)买了辆货车,但是车入户时行驶证上写的是乙的名字, 三人共同载货到一厂房下完货后 ,甲,乙两人在驾驶室,由甲倒 车,丙在车后指挥。由于甲没注 意丙在车后把丙撞死了,经三人 私下达成协义,甲乙双方要一次性赔偿死者丙家属18万元.车子买了保险,索赔到的保险该如何支配?听说保险是赔车主的,但是,实际上车子是三人共同所有,索赔到的保险,是三人平均分配吗?是不是死者家属先拿掉三分之一的保险,然后甲、乙拿另外三分之二的保险赔偿款赔给死者丙的家属?如果保险有21万元,是不是先从21万给死者丙家属7万,然后甲、乙再凑4万[18-(21-7)]给丙家属?如果这样分,既然保险是赔车主(甲、乙、丙)的,难道车主丙不该负责一部分赔偿吗?怎么算才合理?
同一交通事故三位原告分别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如何分配赔偿款项?
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三位原告分别起诉保险公司,法院分别开庭审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但是同一交通事故被分成三个案件,三笔赔款,一般
我丈夫因为交通事故死亡,得到一笔2万的保险赔偿金,保险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他父母健在,我们有一个4周岁的儿子,请问我们该如何分配这笔赔偿金。
2000年企业重组时,重组员工人人有资产股,领导让员工入现金股,1:8量化,员工入一千到三千不等,领导1万到20万参加分红,先在企业卖了,所得的资金能不能按1:8,分这个钱,企业卖的是资产不是利润,这样分合法吗?
律师您好。我于1995年在本单位集资建房时买了一户本单位公产小平房,因为该小平房原房主抓号选中了一个公产楼房房号,把此小平房上交了本单位。本单位按职工工龄排号选房顺序,又卖给了我,并发给了房屋预分证。随后我持预分证缴纳了现款,并同时开具了收据。后因该小平房要动迁,原小平房房主刘某不给予倒房,单位又准予我
我在一家公司做司机,现在还在试用期。还没签合同。 公司车只交了强险,没买其他保险,在我出勤公务的时候被石头把车划伤了。公司要我自己承担维修所有费用。费用我付了,公司在口头和书面都没有就车辆的损坏和事故责任与我有任何协议。 我就是想咨询下,在这种情况下,以后我出勤公务开车出了事故,是不是全部由我赔偿和
有交强险、该如何垫付?保险公司需要垫付吗?如果要该在几日内交到医院?
小轿车超车与摩托车相撞、摩托车可能是次要责任、有交强险、该如何垫付?保险公司需要垫付吗?如果要该在几日内交到医院?
父亲是第二次结婚,有了妹。父亲在世时,户口簿有妹的名字,没有同父异母的哥哥的名字,而且,哥也没有同父亲一起居住生活过,哥自己单过。父去世后,父的房,过户为妹,过户后告诉哥,哥没异议. 目前, 正赶上要拆迁,哥要跟开发商闹他的补贴房,哥这是不是没有道理啊?公房虽然过去是父亲单位分的,但父亲去世后,已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