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党校法学学科带头人、党支部书记、教授陈宏,2010年8月25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人民法院报》发表了“劳务派遣法律责任分配规制问题探讨”一文,以此唯一的一篇国家级文章评上了法学教授。这篇造假文章剽窃比例高达97.4%,造假者是将两篇论文拼凑在一起的,其中一篇剽窃比例高达53.1%,这篇论文总字数为:2324,重合(抄袭)字数:2259。这是典型的学术腐败行为。难道党校法学书记剽窃论文也能评上教授、当上主任而不受追究吗?而且,自2007年起,由于“权力”的庇护,她在根本不具备学术水平的情况下当上了法学学科带头人,每年由此额外套取国家资金5000元,累计至今已达数万元。此事的性质如何?难道省级党的最高学府的这一腐败行为真的惩治不了吗?
有陪训证 就要起照要注入资金吗,经营地点不在自己住的地点行吗如;家住何西 经营地点在南开,是在南开办照吗?如起照有自已家人的照能行吗
省政府出台扶持涉农企业政策,贷款壹仟万元以上可获贴息年百分之五。某民营企业实际贷款一千五百万,为获得补贴资格又假造贷款合同,虚构贷款一千七百万。实际支付利息七十五万元。获得贴息六十万元。该造假行为应如何定性。
请问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当地政府有权对全乡进行统一调配吗?也就是说想给这个村分1000亩;哪个村分500亩就这样分符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公司用一些根本没有的项目拿来申报,居然能通过审批拿到几十万的资金,请问这种行为是犯的什么罪啊。哪些部门能管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