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大家好,我的事情是这样的,我今年20岁,父母在我8岁的时候已经离婚,母亲从新组建了家庭,父亲一直单身未曾结婚,可是在今年父亲在一次意外中病逝, 他的遗产就又我和奶奶继承,因为种种原因我把父亲的所有遗产做了公证,我奶奶放弃我父亲所有遗产,我父亲的所有遗产继承人是我, 可是公证做完,我奶奶说他想要六万块钱,请问合法律规定吗? 我该怎么办。 从法律的角度上讲,我有必要去支付六万块钱吗? 如果奶奶告我,我应该怎么办,能告赢我吗?谢谢请问!
我出生在湖北,在我出生才几个月时候,因我爸那时候条件不好妈选择带我离开到四川定居,我户口也在四川,湖北有一个亲姐姐,今年爸去世给我们留下了些房地,我爸,奶奶,叔叔,堂姐各一份,这样的情况我有权利要吗
是这样的:我爷爷死的时候没留下任何遗产分配书 也没放下任何话说要把遗产给谁,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遗产该由 儿子继承呢 还是和女儿一起平均继承???
律师您好;我想问您一下.如果我和我哥哥的这场官司.我打赢了,我能否就把我父母的房子能过户到我名下了呢,如果我哥哥不服,并再要求上诉,我是否要等他不再告我的时候才能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呢.我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我哥哥没有照顾我父母,也没有给我父母一分赡养费,我是否能追讨一下赡养费的问题,您说我能提这问题吗.我照顾
父亲过世,没有留遗嘱,房产证也只有父亲一人名字。祖母提出房产证更名,加上我和祖母2人名字,写清一人50%。这个是办理遗产继承,还是房产更名。手续流程是如何的。另外叔伯们提出这个手续会有几万元的费用,要求我垫付,日后再说。能够告诉下如何费用是如何计算得出。将来祖母过世后,房产卖掉,是否受到将来继承祖母50%
我是一位80后男,母亲在我4岁那年因病去世,我母亲在世时和父亲在市中心一同修建了一座二层住宅楼(83年)地皮是母亲娘家的,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到现在一直没有过户)。 父亲几年后再婚并有一子,因继母年轻犯错,我父亲与之离婚,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由父亲抚养(现他已24岁)。 几年后父亲再婚,继母带一女孩(现已18岁
我简单描述一下我的问题: 我父亲在我10岁前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应该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房产一直在我的母亲户名上。后来我母亲改嫁他人,我称为继父,并育有一子(也就是我同母异父的弟弟。) 我母亲在改嫁的时候已经进行过财产证明,并且指明房子属于我的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并且写下留下一份个人意
养女外嫁,养父母现在已经不在世上了。他们俩老有套房子,房产证是养母的名字。可问题是在过去没有证明养父母与养女的关系证明,请问现在怎么样继承这套房子?
公公去世后社保养老金的存折上剩下13000元。另外社保处应该还有一笔丧葬费和抚恤金吧。具体多少我们还不太清楚,大约会有一万多吧。我的婆婆是后母,有二个养女。其中一养女托了关系在十多年前就已经把户口转在我公公的户口薄上。当作是我老公生母生的孩子。我老公本来有二兄弟,现在就变成三兄妹了,加上婆婆后来带过来的
父母已故,现旧房拆迁,总共130平方,有四兄妹,然而已出嫁的两个姐姐和一个妹妹同时要拆迁房,父母又没有立遗嘱,本人也失去劳动能力,有精神病,本人有一女,请问我能分到多少财产。按什么比例来分,对我是否有特殊的照顾?
男方老人去世,根据其遗嘱要求在他的名下的存折分一部分钱给两个儿子,但是未填写金额,其余的钱归他配偶所有,存折内的钱是男方老人退休工资所得。而在宣读遗嘱时,两个儿子均表示愿意放弃继承存折的钱,把钱都给男方老人的配偶,但是后来大儿子反悔,现在要求分配存折内的钱财,请问这样可以吗?男方老人的配偶如何才能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