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二审维持原判,迟延履行利息按照一审还是二审日期计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请问,二审维持原判,迟延履行利息按照一审还是二审日期计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一审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赔偿款十万元,并自2006年9月起按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400元由被告承担。判决日期:2008年3月26日 被告不服,上诉后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如果未按一审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一审09年1月6日判决被告返还我10万元,生效后10日内付清,如未按期履行加倍支付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原告以拖延为目的上述,4月1日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但被告借口在外地为由赖账。 请问:1.我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2.一审判决后的债务利息计算期间该如何算?
请问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应该按照一审判决呢还是按照二审判决开始计算的
请问 一审判决下来以后对方上诉到中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现在执行的时候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 应该按照一审判决呢 还是应该按照二审判决计算的?
请问 一审判决下来以后对方上诉到中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现在执行的时候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 应
请问 一审判决下来以后对方上诉到中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现在执行的时候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 应该按照一审判决呢 还是应该按照二审判决计算的?
在2008年已经生效的返还物无法执行,只有再打一场(财产赔偿),在本月判决下来没有利息(起诉时有要求)请问如何收取利息,有何法理依据。
您好!大闫各庄村在三河县志上就一直是门字里三横这个“闫”。并且在大闫各庄党支部的党章也一直是这个“闫”;大闫各庄的财务章也一直是这个“闫”;我村身份证也一直是这个“闫”。而在签合同和签协议的时候基本上却是“大阎各庄村委会”这个“阎”的公章。而大闫各庄却还有另外一个门字里边三横的“闫”的“大闫各庄村委
请问,二审维持原判,迟延履行利息按照一审还是二审日期计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