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在国有划拨的宅地基上建造房屋,没有领取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 2009有关部门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对我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 请问有关部门对我的处罚合法吗?适用法律正确吗? 有关部门应当适用什么法律.那一条.那一款对我进行处罚?
我于2005年在国有划拨的宅地基上建造房屋,没有领取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 2009有关部门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对我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 请问有关部门对我的处罚合法吗?适用法律正确吗?
你好!我们家是在农村小镇上,响应国家城镇规划假设准备拆除以前的老房子(70年代建的土砖房),重建新房,请问国家或者地方有没有相应的补偿。老房子位于街道上,是整条街道拆除重做
有一个小区于2008年6月交工使用,是一个独立的小区。现在旁边再开发一个小区,其土地使用证和建筑用地许可证都是独立的,县规划科把这两个小区规划在一起,请问是否正确?
律师你好,请教一个问题。我们小区于2008年6月交工使用,是一个独立的小区。现在旁边再开发一个新小区,其土地使用证和建筑用地许可证都是独立的,规划时又没有征求小区业主的意见,而和我们的开发商定了一个二期工程,两个小区规划又相差两年之久,县城建局尽然又把这两个小区规划在一起,让所谓二期工程完工后一起走我们
2009年5月份接群从举报,某处存在违法建筑,经查证,该违法建筑建于2005年3月份。于是规划行政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7日内自行拆除,适用法律是《城乡规划法》。请问适用法律正确否?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是一名大学生,我们的专业是校企合作的那种,我们的老师是企业那边派过来的,它也不算是什么企业,只是一个培训机构,在大学期间,他发给我们的书有12本左右,书的后面没有标价也不是什么出版社出的,是他们自己印的,刚开始发给我们的时候是说不用钱的,现在快毕业了,他就说要收钱,一本40页不到的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