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A在坐大巴的时候下车前把手机(苹果4S,价格4千多)丢在位置上而离开,而后BB上车,并在车上发现手机,并关机藏起来。AA发现手机不见了,马上返回车上找,并询问售票员及BB有没有看见(此时车上只有售票员及BB和BB的朋友),BB假装不知道,还帮AA在车上找。事后,AA在车内的录像里看到,手机是由BB捡去,并假装不知情,并占为已有。 2.事后,AA找到BB,并要求还回手机,BB此事已把手机卖掉 3.提问:AA怎么可以向BB要回手机?BB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犯有故意占有罪。
我16日在中山市邮寄了一部手机,里面有买手机时送的税务局发票,网银刷卡记录,保修卡等。21日被作退件回来,我去邮局取的时候,当着工作人员的面,发现手机包装盒被撕开一个口子,取出物品手机不见,当时我就拒绝签收。邮局主管过来,说要等一个月之内查清后再通知赔款事宜。 可是我拨打11185投诉时,3051号接电话说
你好,我的手机在3月6日上午丢了,现价值2000多元,因为上面装了防盗软件,捡到的人换上他的卡后只要使用一次手机我就能收到提示短信,并且使用了两个不同的号码,我通过这两个号码查到捡到的人跟我还是互相认识的。后我又托朋友侧面问了一下,刚开始不承认,后朋友说我收到过使用短信,他又答复说是见到一个年轻人在卖,就
12.25日下午,2个顾客在我店里买衣服,我的手机在收银台后面充电,结果手机就被偷了,录像中小偷的脸和偷到行为很清楚,刚刚有打电话都还是通的,同时小偷还用的手机挂QQ,我想问下能否通过手机使用情况找到小偷的具体方位!!
前几天有个人在我手机店买了个长虹手机,10天后工商局的人通知我说手机不是真的,那个人说是长虹代理的,他拿手机时并没有说明身份,也没告诉我说要质检,也没和工商局的一起来,我不能确认是不是我的哪部手机,请问他们这种行为是不是够成了欺骗,我应怎样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人于12月25号晚上九点半至十点间,在苏州南门沃尔玛被盗手机一部,白色9308,后报案,但无下文,一直未立案,请求技术支持,通过IMEI码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