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凯里市**大学的一名在校学生。今天,学校进行寝室检查,这原本是很正常的事情。但问题是在查寝室的时候,强迫学生将自己的柜子和箱子打开。还将学生放在寝室里的电器全部带走,就像抗战时鬼子进村抢劫一样。 我想请问:学校有没有权利私自拿走学生的东西,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
我爱人前阵子被车撞了,对方负全责,对方当时喝酒了,对方并主动承担医药费,因为我爱人是孕妇,有很多检查不能做,后期赔偿双方没谈好,事故科也一直没作出处理,拖了一个多月了都,如果对方血液鉴定结果出来后,是不是事故科有权利不经过我们直接对肇事者进行处罚,直接走程序是不是那样我们就没私了的可能了。另外现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