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对方亲口承认的外遇,并有其他如电话单短信单开房记录等,能起诉离婚并判定对方是过错方吗
老公在外搞外遇,我经过调查并取得了电话单短信单和开房记录以及同开房女子的身份,在和老公电话交谈过程中他承认了外遇事实我使用了手机录音,这样证据有法律效力吗?能判定老公是过错方吗?我能提出赔偿吗?
还有老公银行交易以及在支付交易的明细账,上面有显示交易的宾馆费用和其他赠送的礼品消费记录,这些都能成为证据来证明他的过错吗?同时我能起诉该女子吗?能起诉的话用什么方法起诉?
我和丈夫结婚没多久,他就出轨爱上别人。他在MSN上和我说他喜欢上了别人,要和我离婚。但现在他为了避免赔偿,就抵赖说没有这回事,他当时只是为了刺激我让我和他离婚,才说自己爱上了别人,实际原因是我们不合适。我知道他有外遇,但并没有确凿证据,比如照片之类的,只有当初他和我在网上和邮件里的一些对话,比如我问他
律师你好,我是军婚,要想离婚的话必须要军人一方同意才行,除非军人方有重大过错,在他的半年的通话记录里都有跟一个女人的频繁的通话和信息的记录,不管白天晚上,这可以作为他有重大过错的证明吗?谢谢律师!
我的丈夫在他的单位里和一个女同事有婚外恋,女方是有丈夫的,她产下了一子,女方的丈夫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是:不是她的丈夫所亲生,因此离婚,女方为了我丈夫不被单位开除所以死口否认是他的,请问:我该怎样去证明那孩子是我丈夫的?如何起诉离婚?
老婆与别人私奔,我要起诉离婚该收集什么对方过错的证据?如何收集?
我老婆没有离婚,但是她有了别的男人,她每天在网上和我不知道的人聊天,有时甚至锁起房门。终于有一天因为一点小事我们吵起来,一气之下我说了“滚出去”的话,她真的就收拾东西搬了出去。消息全无,不让我找到她,连个谈话的机会都不给。我想起诉离婚,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及其他损失,我该收集什么对方过错的证据?
对方失踪近一年,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叛离。现在第二次起诉可以判决离婚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共同财产只有贷款买的一处房子,而且对方一直联系不上,那法院判决离婚后,作为共同房产的房子可以直接判给我吗?有一个孩子,因为对方下落不明,所以一直是自己抚养
请问,朋友发来的暧昧短信是否可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并证明对方有错?事后,当事人已经写下书面道歉书,但是老公仍然咬定精神出轨要离婚,是否能判定离婚定为过错方呢?
我从老公支付宝交易记录和团购下单记录,拿到老公和人开房的凭证,有法律效力吗 我能向酒店方面提出查看监控的要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