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亲戚,在供电公司上班,在8小时以内的时间里,被班组长带出去给别人干私活,结果从电线杆上摔下,造成脚骨三处骨折,请问这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我是2008年5月11日出的工伤事故,我的工伤认定已经做完了,我去劳动局做劳动能力鉴定,他对我们说,要一年以后才能做,也就是要等到2009年5月11日以后,就是因为我的首诊病历上有“重型颅脑外伤”,但我现在颅脑已经完全恢复了,我不想在这里等那么长时间,我是不是就没有办法了,我该怎么办? 我让首诊医院我的主治医师给
一年前劳动局出错工伤认定书,一年后可不可以改过来重新出一份,是不是没有时间限制?
劳动局给当事人双方出具的工伤认定书不一样,可以说工伤认定书中的人只是同名同姓,而不是同年同月的一个人。在一年后发现可不可以改过来重新出具一份,劳动局出的工伤认定书受不受时间限制,有没有法律时效?是不是再过一年、两年劳动局都可以改动工伤认定书?现在此案件正在法庭审理中。
在一家不大的厂里做事,被机器打伤,失去了一只手,但之前没与老板签订合同(农村里做事都没有合同),但老板有给工人买保险,请问这样可不可以去做工伤鉴定,我该怎么提出索赔? 谢谢各位的帮助 谢谢这么热心人的帮助,我还有问题想问一下,工伤认证是要在受伤后30天以内办理的吗,过了一个月还可不可以办理?谢谢
我计划和一个女孩在年底结婚,我个人想去做个财产公证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 我现在有一套房子已经取得房产证,房产证上是我自己的名字,我又在去年购买了第二套商品房,使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首付也是自己交的,由于公积金交存数额较少每月还要在补交剩余贷款。由于房子房子还为交付,可能要明年才能入住更是没有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