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是原承租人,原户主,是97年方案的后在99年转为本人产权的,后因父亲在外有女人和小孩子了,又抓到了我奶奶当时是口头委托,委托书是我母亲代为填写的,因此鼓动我奶奶打产权官司,官司结果恢复为公租房,而户主则在本人产权人时间内转为本人,所以想请问各位大律师,本人户主会不会被奶奶或者其他长辈换走吗?
母亲有一套公房,此房一直是没有户口在那里,现母亲已经过世,想进行承租人更名,房管所的回复是没有共同居住人,房管所要收回,请问我们现在可以将公房购买成私房吗?该如何不被收回?
我有一套老工里弄房,是我们当初的结婚用房,户主和承租人爸爸死后改为母亲,当时户主是母亲和我们一家三口。三年前,姐姐通过关系逼着母亲,偷偷将一家三口的户口迁入,现母亲年时已高,为避免日后矛盾,我该怎能么办?母亲想将户主和承租人改为我的名字如何办理? 户主变更是否需要姐姐一家的同意? 房屋承租人
父亲刚刚去世,有三个儿子,我老三户口只有我一人在那,是不是我能直接去变更承租人?父亲生前写了份申请,说死后由我继续承租,没有其他人在场,有签字手印,是否有效?我没有和父亲一起住(父亲自己居住)但我女儿每周都去我父亲那住,并且父亲生前屋内设施都是本人建造及购买,是否属于我们“共同居住”? 可现在房管所
父亲刚刚去世,有三个儿子,我是老三户口只有我一人在此公房,是不是我能直接去变更承租人 ?父亲生前写了份申请,说死后由我继续承租,没有其他人在场,有签字手印,是否有效?我没有和父亲一起住(父亲自己居 住)但我女儿每周都去我父亲那住,并且父亲生前屋内设施都是本人建造及购买,是否属于我们“共同居住”?
夫妻离婚,有两处房产,法院判一房屋为女方,该房屋的承租人是女方,户口有男方和女方两人(男方为户主)。但是判决的时候没有涉及户口问题。在离婚后男方把判给自己的另一出房屋卖了,现在以户口没有地方落为名,不肯把户口迁出判给女放的房屋。咨询法院,法院说这个没有办法管。 1. 请问这房子现在怎么操作?如何把男方
请问公产房是爷爷的名字,他过世后未变更承租人,现在奶奶也过世了,要变更承租人是否需要经过所有子女的同意?父亲共有兄妹5人,我们一家没有住房,一直和爷爷奶奶共住,我们三口一间,爷爷奶奶一间,但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不经过大伯和姑姑的同意?多谢解答。 如有纠纷,是否会考虑各家的经济状况和实际
我父亲单位购买的使用权房分配给父亲,我母亲是承租人,原户主为我母亲,后迁出(我父亲另有公有售后产权房),现只有我一个人户口,目前,我父亲要把此房分一半给我兄弟(单位分配过房后置换购入商品房),可以吗?我能不能去房地局改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