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07年10月15日,在工作中和人发生争吵,我没有注意被对方把颈椎打伤,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当时住院治疗共花住院费15000元,我把对方告上法庭,当时法院判对方索赔15000元给我,由于对方称没钱当时只给8000元,经法院调节剩余7000元,在2009年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可到现在为止我却1分钱没有拿到,我于2010年3月18日又向法院提出要求强制执行,由于打我的是一无业家庭妇女,到处干另活,无法执行扣钱,法院答应扣其丈夫的工资,我与2010年6月10日去法院咨询执行怎样了,法院负责人却跟我说,她们夫妻离婚了,面对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谢谢
各位好,我家一亲戚出了车祸,五车连环相撞,他是最后一辆,造成人员二死一伤,事故认定上是全责,但他是给车主开车,也就是被雇佣者,而且他开的车上了两个保险,一个交强险,一个三者险,请问他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那,能判缓刑吗!需要赔偿吗? 能不赔偿吗?
甘肃省灵台县一离异单身女青年去新疆博乐市打工,遭人杀害,家人根据博乐市公安局通知过去处理了后事,安葬了受害人。凶犯已抓捕归案,但是,凶犯是一混混,离家多年,没有积蓄,经公安机关清查,其财产不到1000元。请问,爱害人家属如何申请民事经济赔偿?国家对此类案件的爱害人家属有没有补偿措施? 受害人
诈骗犯已被捕,现关在看守所。公安机关说他所诈骗的钱财大部分已挥霍掉,用小部分诈骗款购买了物品,用诈骗款所购物品已被公安机关扣押。 请问: 1,被扣押的物品法院会主动判给受害人吗? 2,这种情况,受害人是否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 3,如果不能,应该怎么办?法院会通知受害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