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2010年6月25日下午13:00在永春医院做“剖腹产”手术,手术完成后在医院病房住院,等待手术伤口愈合,没想到,这些天下来,表面上的伤口看是愈合完整,伤口内部会有,脂肪溶水溢出,医生说:可能是有的人会对缝合的针线起反映,需伤口从新拆开,做二次缝合。本人及其他医学人事都认为,其中有蹊哓。请问该问题在法律
我姥姥在家由于脚滑,摔了一跤,初步诊断是手骨折,因为是在农村,在那边有一个很有名气的私人骨科诊所,我姥姥便去那边住院治疗,在接受治疗的第三天,我姥姥发现自己的两个耳朵几乎听不到了,可能是她们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到住院治疗的第六天出院才把这个事情跟我们说了,而她们在治疗期间,竟然不知道自己用的是什么药,
我朋友因没皮试先锋使一名4岁女孩死亡 甲方索要40万 且我朋友被公安因医疗事故罪拘留三天了 我们应出多少钱赔偿金 赔偿完毕后能否撤销刑事责任 若判刑判几年 一个困惑的人 有助理医师证
私下谈赔偿问题 27万 谈不下来 缓了三两天 人家现在坚决不谈了 我们不知道 是出这个数 (医疗事故7.8万)还是法律解决 孩子已经埋葬了(出了3万)没有进行尸检 是卫生局的定论 能不能定性 能移交法院吗 会定罪 判刑嘛 没那么多钱给家属 能力只有12万 还有消息是死者有心脏病 但没证据 死者家属权势很大 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