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丈夫结婚后与父母同住,之后对房子进行翻修,共花去5万元,张某与丈夫支付了3万元,之后办理了房产证,所有权人为张某的公公刘某,2010年,张某丈夫病故,张某独自抚养3个子女,并仍与其父母生活,同年,张某婆婆去世,刘某将张某告上法院,称其侵占自己房子,最后达成调节协议,东屋5间归张某居住,北屋5间由刘某居
我买了一个二手门市房,买卖交易限定是今年11月20日交付使用 现在房照办理完毕房款交付完毕,内有交付使用,合同里规定逾期交付1天是总房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现在已经过了快30天由于房子租户不搬离导致我收不到房子我是不是应该向房屋出卖方提出交付违约款
老人的房子老人死后拆迁,老人有多个子女。本人什么也没办什么也没签。口头委托其中一个子女一人办理。回迁房分了多个,口头协商一个人一套。等到发钥匙的时候,委托人说回迁安置协议丢了。和开发商签的又全是他一个人的名字。请问我该怎么得我的那一份。应该让他写些什么?
我同事家叔叔是娄底的,因欠一个老板钱,当时打了欠条是没还钱就那房子抵押,现在老板和其他房屋开发商要发张我同事家叔叔那块地皮,就要拆他房子,但是老人家不同意,哪晓得晚上开发商用车把房子强行拆了·老人家抗死躺地上护房,手被压断了···请问这样合理吗?就算欠钱强行拆房也不应该伤害人命,起码也要去房屋处或者
我家因政府佂占土地,把原来的住房拆除了,给予我们房屋赔偿,每人30平米,现已分了我和我父母3人的平方90多平米一套房子,但因我父母是各自丧偶重组再婚的,我继父有一个儿子,我是母亲的女子,我们3人在一个户籍上,哥哥已婚另立户口,现在只有我们拿了房子,他们一家还没分到,占时住到一起在,但是他们想要这套房子,因
1.我们家的户口本上是我父母和我,还有我哥的户口, 2.现在我父亲已经去世,他名下的房产由我母亲和我继承,我哥放弃了继承权。让我给他钱作为补偿。 3.我母亲把她的份额过户给我了,现在房主是我的名字。 4.我想让我哥的户口迁出,他就是不迁,我应该怎么办。
我所购买的二手房屋在拆迁范围内,房屋产权已办理买卖公证,房屋产权未进行过户,由于房屋属于拆迁范围,我要求拆迁工作人员丈量房屋,工作人员却迟迟不给量,说是等原房主的儿子来了一块量,我问拆迁小组组长,组长说是原房主的儿子找到村里面,村里面安排不给丈量的,说是房屋有争议,请问如果有异议,为何不去司法部门,
2012年年初开发商与购买方商定先预付两万作为定金(订金)(这两者有区别吗),到了快年底了,还是只建到了一层,钢筋柱也仅仅在三楼左右,而且经常停工,现在又要求购买者再一次交付两万做部分付款,这样有什么风险性,购买者应该注意些什么呢?对于开发商对购买者的承诺,年底完工,现在未完是否构成违约
本人住房的规划是8层楼,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两证上面都是标注8层楼。当时我们本栋楼所以住户都分摊买下了其余的土地,但房产局在8楼顶,天台出私自加建小半层。现有一人手持房产证,证上注明是全部楼层,欲在天台加建一个小单间。请问是否合法?还是房产局违规操作?如果是违规操作,其房产证是否应作废? 谢谢律师